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济南4号线04工区项目打包箱(会议室、仓库)询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济南4号线4工区打包箱(会议室、仓库)询价函.docx
询 价 函
询价编号: ZT11(09)-XJ-2023-302
公司:
因 济南 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打包箱(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现场量立方米验收。
5.质量要求:符合国标要求,附带合格证。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3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中铁十一局济南地铁4号线04工区项目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65%的价款,6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75%的价款,9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 95% 的价款,竣工结算后6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剩余5% 的价款。如建设单位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则相应延长货款支付期限。未付价款均不计算利息。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请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袁小哲 电话:15687065565
采购组织:屠志同 电话:18652466034
采购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济南4号线04工区项目部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3年09月24日
1.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集采中心/济南4号线4工区项目部: 询价编号:ZT11(09)-XJ-2023-302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9)-XJ-2023-302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9)-XJ-2023-302 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人: 公司/厂(章)20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资料
2.1营业执照
2.2开户许可证
2.3近2年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2.4生产许可证(如有)
2.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6资质证书(如有)
询 价 函
询价编号: ZT11(09)-XJ-2023-302
公司:
因 济南 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打包箱(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打包箱 | 6*12前排玻璃慕墙,木地板,壁纸吸顶灯 | 套 | 1 | 济南4号线4工区工地 | ||
2 | 打包箱 | 6*4*3 | 套 | 3 | |||
3 | 打包箱 | 3*4*3 | 套 | 1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现场量立方米验收。
5.质量要求:符合国标要求,附带合格证。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3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中铁十一局济南地铁4号线04工区项目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65%的价款,6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75%的价款,9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 95% 的价款,竣工结算后6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剩余5% 的价款。如建设单位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则相应延长货款支付期限。未付价款均不计算利息。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请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袁小哲 电话:15687065565
采购组织:屠志同 电话:18652466034
采购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济南4号线04工区项目部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3年09月24日
1.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集采中心/济南4号线4工区项目部: 询价编号:ZT11(09)-XJ-2023-302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9)-XJ-2023-302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9)-XJ-2023-302 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不含税) | 不含税金额 | 税率 | 税额 | 价税合计 | 备注 |
1 | 打包箱 | 6*12前排玻璃慕墙,木地板,壁纸吸顶灯 | 套 | 1 | |||||||
2 | 打包箱 | 6*4*3 | 套 | 3 | |||||||
3 | 打包箱 | 3*4*3 | 套 | 1 | |||||||
合计 | -- | -- | -- | -- | |||||||
特别注明:接受现金支付比例 %,接受承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商业承兑、E信通等支付方式)支付比例 %,承兑票据由卖方自行处置,买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人: 公司/厂(章)20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资料
2.1营业执照
2.2开户许可证
2.3近2年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2.4生产许可证(如有)
2.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6资质证书(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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