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邢台市国道G340东营港-子长公路等4条路线原路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威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新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琳0319-21618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邢台市国道G340东营港-子长公路等4条路线原路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国道G340东营港-子长公路等4条路线原路恢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23]25-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机关名称) 以 冀交公路【2023】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交通运输厅计划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国道G340东营港-子长公路K528+706至K528+813、K550+820至K550+990段原路恢复工程。2.2 建设规模:一、国道G340东营港-子长公路K528+706至K528+813、K550+820至K550+990段原路恢复工程;(项目概况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国道G234兴隆-阳江公路K762+300至K797+983段原路恢复工程;(项目概况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省道S329南和-石盆公路K26+050至K97+505段原路恢复工程;(项目概况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省道S322邢台-和顺公路K32+800至K57+620段原路恢复工程;(项目概况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4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6个月。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需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确认)或“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 务 要 求投标人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或上等级公路大修或中修工程或水毁恢复工程施工。
3.1.4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 1人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或上等级公路大修或中修工程或水毁恢复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 1人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6其他要求: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6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05 00:00 至 2023-09-11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国道G340东营港-子长公路等4条路线原路恢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23]25-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机关名称) 以 冀交公路【2023】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交通运输厅计划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国道G340东营港-子长公路K528+706至K528+813、K550+820至K550+990段原路恢复工程。2.2 建设规模:一、国道G340东营港-子长公路K528+706至K528+813、K550+820至K550+990段原路恢复工程;(项目概况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国道G234兴隆-阳江公路K762+300至K797+983段原路恢复工程;(项目概况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省道S329南和-石盆公路K26+050至K97+505段原路恢复工程;(项目概况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省道S322邢台-和顺公路K32+800至K57+620段原路恢复工程;(项目概况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4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6个月。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需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确认)或“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 务 要 求投标人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或上等级公路大修或中修工程或水毁恢复工程施工。
3.1.4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 1人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或上等级公路大修或中修工程或水毁恢复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 1人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6其他要求: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6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05 00:00 至 2023-09-11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新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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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高庄桥路75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守敬北路236号 |
邮编: | 054001 | 邮编: | 054001 |
联系人: | 王威 | 联系人: | 马琳 |
电话: | 0319-3898418 | 电话: | 0319-2161898 |
传真: | 0319-3898608 | 传真: | 0319-2161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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