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8-24
- 截止时间:2017-8-30
- 项目编号:DYLY-2017-0803
- 项目金额:30.00万
- 招标单位:嵊州市人民法院
- 代理机构:
- 项目介绍
一.采购人名称:嵊州市人民法院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7-0803
三.采购项目名称:嵊州市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系统维保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嵊州市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系统维保项目3年30万元详见采购文件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嵊州市人民法院现有18个高清数字法庭正在使用。第一批共6个标准数字法庭为2013年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二批4个标准、8个简易法庭为2014年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上述18个数字法庭的质保服务均已到期。现打算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对质保服务进行续期,服务时间为三年,预算金额30万元,有以下几点理由:1、原高清数字法庭升级改造时,浙江乾冠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省高院确定的入围品牌。2、现使用的数字法庭系统软件及设备接口为浙江乾冠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发提供。数字法庭系统所有数据皆为保密数据,由原建设厂家进行质保能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乾冠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张展工程师嵊州市公安局何生其工程师嵊州市教体局筹建办李森助理工程师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经审阅本项目升级改造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资料,浙江乾冠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高清数字法庭定点供应商 之一,且高清数字法庭系统的应用软件及系统接口等集成设备为该供应商的自主研发产品,签订保密合作的延续性强。高清数字法庭升级改造项目三年质保期满后,其维保服务供应商浙江乾冠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之精神,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均
联系电话:13606501801
地址:嵊州市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337168
传真:0575-83337168
地址:嵊州市国资大楼1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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