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XL240005-02ZG
预算金额4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编号: AXL240005-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保家园.南京国际颐养社区二期已由仙林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太保家园.南京国际颐养社区二期(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仙大委备[2023]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保养老(南京)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95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95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东至汇通路;南至汇仙路;西至现状;北至灵山北路。
        2.1.2 工程规模: 用地面积39708.88㎡,总建筑面积约53000㎡,项目设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单体最大面积14421㎡,单体最大建筑高度15m。本项目为混凝土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或技术文件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 46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8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1月8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主体及各专业专项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方案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住宅、厂房、公寓、仓储、轨道交通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住宅、厂房、公寓、仓储、轨道交通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总投资2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住宅、厂房、公寓、仓储、轨道交通除外),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若采用联合体,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住宅、厂房、公寓、仓储、轨道交通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住宅、厂房、公寓、仓储、轨道交通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总投资2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住宅、厂房、公寓、仓储、轨道交通除外)。(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由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组成;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7)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关于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0.3相关内容。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8分
                设计文件:25分
                商务标: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设计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8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0.3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满分0.3分) (2)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0.3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满分0.3分) (3)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3分) (4)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3分) (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0.3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满分0.3分) (6)造价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满分0.2分) (7)安全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3分) 注:人员的认定以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为准,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7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住宅、厂房、公寓、仓储、轨道交通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但与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满分6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8-13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企业信誉:根据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提供的有效期内且处于可使用状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认可的资信(信用)评级机构或银行评定的AAA级资信(信用)等级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企业奖项:根据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获得的“国优”工程奖项进行综合考虑。(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时间为准;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时间为准。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国优”工程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等。)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要求。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保养老(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嘉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1幢808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      系     人:孟冉
        电       话:021-33968510 电              话:15996312499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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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cUh-lWGgaP4G9Nb5nujvWx0UaUdal03pVCfMmNhiqb78qiwvUY3kbS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589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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