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航局航通公司五斗桥项目主桥钢结构中间段拱肋提升与主纵梁调位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j23308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五斗桥项目主桥钢结构中间段拱肋提升与主纵梁调位(项目称)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12广杏线五斗桥段(K8+990~K10+209)重建工程主桥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主桥钢结构中间段拱肋提升与主纵梁调位服务进行公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工号:

五斗桥钢构项目;工号:HTJ23308;S112广杏线五斗桥段 (K8990~K10+209)重建工程主桥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五斗特大桥跨越东平水道,河道管理范围落有北引桥14#、15#桥墩,主桥Z1、Z2#墩,南引桥16#~21#桥墩。跨径组合为19m(北引桥)+222m(主桥)+30+35+3x25m(南引桥)。五斗特大桥主桥一跨跨越东平水道,采用主跨215m下承式钢箱提篮系杆拱桥,主桥标准桥宽47m,桥梁全长222m。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件。

2.2.2工作内容:

(1) 根据招标人需求,承担S112广杏线五斗桥段(K8+990~K10+209)重建工程主桥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的中间段拱肋提升与主纵梁安装调位服务,中间段拱肋由左右幅箱型拱肋以及水平箱型风撑组成。拱肋采用全焊接矩形断面,等高布置,拱肋截面高度4m,拱肋宽度2.5m,材质为Q345qD。主纵梁C3~B6段由左右边箱梁以及H型横梁组成,主纵梁高4.9m~4m,总宽47m,主纵梁材质为Q420qDQ345qD。

提升部分总重量约1360t,提升最大高度约35m;主纵梁安装调位部分总重量约2040t。仅作为本次招标参考,具体结算工程量按最终经业主、设计院和甲方确认签章深化设计图纸的计量工程量为准,钢结构深化设计以甲方所发的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资料为依据。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提升与安装调位工程临时措施施工图、计算书、与招标人共同编制施工方案、提升施工设备、相关技术人员,且设备应满足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工期、工作强度配置相应机械设备,确保进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其操作人员及为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并办理保险及相关用工手续,保证招标人免于与上述人员有关的纠纷。操作人员应服从招标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招标人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质保要求:/。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以及佛山市质量监督站和业主的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符合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标准。

品牌要求:无。

2.3施工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五斗特大桥施工现场

2.4其他要求:

2.4.1服务商提供的提升施工方案必须获得项目业主、监理及设计单位的认可,且提升设备应满足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

2.4.2满足招标人现场施工的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标人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及各级相关作业指导书,施工完成后要做到工完场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近三年具有同类钢结构提升经验且提供的提升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及使用的要求;有类似钢结构提升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具有标项相应的服务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2日至 202408171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318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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