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1年度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共享技术支持需求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1 | 1 | 内容如下 | 1.0 | 项 | 2970000.0 | |
具体技术要求
需求内容 | *1、报价要求(明确分项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2、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提交项目工作计划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10%,作为项目首期款; 2) 中标方提交开放式数据共享研究室(试点)管理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结构变更管理工作规程和审核规则规范性文件成果,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作为项目的二期款; 3) 中标方提交局数据资源汇集管理规范性文件、局数据资源共享服务规范性文件、局数据资源目录管理规范性文件、成果库设计文档成果,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作为项目的三期款; 4) 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提交完整成果,成果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项目尾款。 *3、履约保证金 无。 *4、违约责任 1) 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合同总价款的25%作为违约金。 2) 甲方如在合同签订后因自身原因取消信息系统技术服务的,须支付给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 %作为违约金。 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价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总额的10 % 。 4)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履行拖期的,造成信息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延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须支付给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5 ‰作为违约金。 5)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退回合同全额费用,并须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价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 6) 乙方合同履行完毕后按照约定验收后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退回合同全额费用,并须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价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 *5、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对中标方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验收,采购人出具通过验收的意见或凭证。 |
具体技术要求 | 一、总体要求 通过以数据资源目录编制为抓手,深化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管理,实现我局以数据资源目录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资产,使相关信息资源能够“找得着、用得上、管得了”,按新形势、数据中心及数字政务等要求,全面统筹数据管理工作,提升数据管理能力。 二、服务内容 1、 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管理 在2020年度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管理的基础上,本年度将通过以数据资源目录编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我局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和机制建设,实现现有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的目录编制与发布,开展目录动态更新,提供目录使用技术支持。 (1)现有数据资源目录编制与发布 l 现有数据资源调查与评估 对我局现有数据资源以及需求的数据资源的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为数据资源目录分类和体系结构优化提供基础材料。 l 数据资源目录分类优化 基于自然资源部有关数据资源的分类,结合我局实际管理和共享应用情况,设计和优化数据资源目录类别和级别。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l 资源目录元数据优化 从基本信息、产生信息、共享信息等方面,设计元数据信息项,记录覆盖数据从产生和灭失的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满足数据管理和应用的需要。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设计标签,记录数据资源特定信息,支持快速识别、快速搜索数据资源的需要。 l 现有数据资源编目 编目工作要确保编目内容的完整性、逻辑一致性、命名的准确性、描述的可理解性。现有数据资源编目包括初步编制、第一轮完善、第二轮完善、归口部门审核完善等环节。 l 现有数据资源目录和元数据信息登记 基于局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开展现有数据资源目录及元数据信息的统一登记。登记工作要确保如实录入编目信息,不得瞒入、漏入、错入。 l 现有数据资源补登记 对统一存储在我局数据中心但未在数据资源目录中登记的数据资源,进行补充编目和登记元数据信息。 l 现有数据资源目录与物理实体关联 以业务和应用为导向,以数据资源为核心,实现资源目录的“空间化”、“可视化”。 l 现有数据资源目录发布 在完成上述两项工作的基础上,基于我局“数据资源目录系统”开展数据资源目录的发布工作。 (2)数据资源目录动态更新 从应用出发,结合我局业务、数据、系统的更新变化情况,协助开展数据资源目录的动态更新,确保资源目录的现势性。 (3)数据资源目录监控 根据实际情况,对数据资源目录的变化更新情况及时记录监控,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并反馈数据资源目录在使用中发现的问题,为资源目录使用提供技术支持。 (4)数据管理制度保障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根据数据统筹管理需要,开展局资源目录管理、数据汇集及其共享服务等规范性文件等编制工作。 2、 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共享服务 在2020年度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共享服务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拉动应用提升,在深化数据管理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数据使用共享服务。 (1)服务接口发布与维护 发布与维护规划、土地、海洋、地质、基础类数据,支撑我局各业务系统的使用。 (2)数据日常服务 根据实际需要为局内、外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日常服务,满足局内、外相关部门对成果资源使用共享需求。 (3)开放式数据共享研究室技术支持 “开放式数据共享研究室”是我局数据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定位为面向研究单位和社会机构,提供全范围脱敏原始数据共享服务安全使用环境,服务于数据的分析研究。 要求在设立“开放式数据共享研究室(试点)”的基础上,先行先试,探索研究室的建设、管理及有关制度,试点成功后将逐步推广。具体内容包括:电脑安装及软件安装、OA系统账号申请及权限申请、数据需求清单及数据库权限开通等。 (4)基础统计技术支持 根据实际需要,为我局各业务处室、管理局、局外相关部门等提供各类统计分析服务。 (5)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技术支持 l 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共享目录及数据的新增及维护 依据年度市里共享来文要求及市相关部门共享需求,对我局共享目录进行新增及维护。对已实现数据实时上传的,进行数据采集模块的维护;对新增目录的,分析数据情况制定数据抽取方案,创建数据采集模块,确保数据的上传;对于不适合数据实时上传的,则需定期收集业务数据清单,手工导入数据。 l 双信专栏、公共信用信息专栏目录的新增及维护 为研究制定政府部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清单,推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的制度规范,市层面统一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专栏。 依据市里最新标准和要求及时对市双信、公共信用信息专栏涉及我局的数据目录进行新增及维护。 l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目录的新增及维护 为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校核纠错和回传、交换报送等工作,市层面统一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 依据市里最新标准和要求及时对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涉及我局的数据目录进行新增及维护。 l 数据开放专栏目录的新增及维护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做好每年一度的开放数据应用创新大赛等工作,市层面统一建立了数据开放专栏。 依据市里最新标准和要求及时对市数据开放专栏涉及我局的数据目录进行新增及维护。 对公众用户提出的各类需求及数据请求作出及时的反馈及处理。 l 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专栏目录的新增及维护 为全面推广应用深圳市行政执法系统,确保行政执法案件数据全面及时高质入库,推行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数据标准,加强系统基础要求数据动态维护,市层面统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专栏。 依据市里最新标准和要求及时对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专栏涉及我局的数据目录进行新增及维护。 l 互联网+监管专栏目录的新增及维护 为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打造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市层面统一建立互联网+监管专栏。 依据市里最新标准和要求及时对市互联网+监管专栏目录涉及我局的数据目录进行新增及维护。 l 政府热线好差评信息专栏目录的新增及维护 为贯彻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要求,结合深圳市工作实际,市层面统一建立政府热线好差评信息专栏。 依据市里最新标准和要求及时对市政府热线好差评信息专栏目录涉及我局的数据目录进行新增及维护。 l 市指挥中心城市规划专题数据专栏目录的新增及维护 为全面推进“深圳市政府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各区、各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市层面开展建设了市指挥中心建设工作,涉及我局的工作主要是建立市指挥中心城市规划专题数据系统专栏。 依据市里最新标准和要求及时对市指挥中心城市规划专题数据涉及我局的数据目录进行新增及维护。 l 不动产权登记相关数据目录的新增及维护 根据市级各部门对我局不动产权登记数据的需求,建立不同功能的服务接口,提供给需求部门用于业务工作中进行比对、获取,为此建立不动产权登记相关数据专栏,并对目录进行新增及维护。 l 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规范化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的日常受理、审核、处理、订阅等工作,对我局数据的对外共享情况以及我局利用其他部门共享数据的情况进行集中管理。 l 数据共享与开发的绩效考核技术协助 依据市里下发的“数字政府建设情况”指标评分标准操作规程中的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部分,针对共享信息编目、共享信息提供、共享数据质量、共享利用、数据开放等具体考核内容,对我局的共享目录、数据上传、共享数据质量、数据开放等情况进行梳理及检查,编写及提交年度政务信息共享工作报告;并针对每次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建议。 3、 数据架构管理及成果库设计、优化 本项内容为年度新增工作内容,主要是通过对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产生源头的应用系统的数据架构进行管理,控制现有系统数据库结构的随意变更,加强新开发系统的数据库设计,减少由于系统数据库结构变更及设计产生的系统及数据质量问题;根据共享应用服务需求,优化成果库设计,提高数据分析及展现的效率。 (1)数据架构管理 l 数据库结构变更的日常管理 梳理现状,制定数据库结构变更管理工作规程,规范变更申请、审核流程,实行统一、规范化的日常变更管理;制定数据库结构变更审核规则清单,对现有100多个系统在全年运维中所发生的数据库结构的变更进行合理性、规范性、影响性审核,加强现有业务系统数据库结构的变更控制,防止各系统数据库结构随意变动,避免因为结构的随意变动而造成新的数据问题及系统问题;根据审核情况,每月、季、年定时汇总并发布所有系统的数据库结构变更情况。 l 新系统数据库设计的审核管理 制定系统数据库设计审核标准清单,对新开发的业务系统的数据设库计进行评审,针对系统数据设计的合理性、规范性、影响性进行审核。检查是否存在相同类数据的重复建设;是否遵循数据库设计规范 ;是否在数据的关联性、一致性、唯一性方面加强了主外键关联、唯一性约束和非空约束;是否缺失最终成果类数据的设计等,以减少新系统带来的新的数据问题。 (2)成果库设计及优化 l 需求梳理及分析 结合重点先行的方针,根据数据治理的业务成果数据建设需求,对需求进行梳理及分析,对相关联的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及数据库设计进行梳理及分析。 l 成果库结构框架建设 根据对现有业务系统数据库设计的分析情况,结合数据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未来统计需求,设计和优化对应业务数据的成果库,建立成果库结构框架,为后续数据中心一张蓝图的建设打下基础。 三、工作方法及技术路线 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管理和应用共享以数据资源目录为抓手,以用促管,统筹数据的“一进一出”。建立数据资源目录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发现和登记数据资源,为数据共享利用提供统一支撑。同时,通过对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产生源头的应用系统的数据架构进行管理,控制现有系统数据库结构的随意变更,加强新开发系统的数据库设计,减少由于系统数据库结构变更及设计产生的系统及数据质量问题。通过根据共享应用服务需求,优化成果库设计,提高数据分析及展现的效率。 n 我局所有履职产生和履职需要的数据都必须在资源目录中登记 n 我局所有的数据应用和服务都必须在资源目录中选择 n 制定数据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健全数据管理机制 n 梳理业务数据数据库现状,制定数据库结构变更管理工作规程 n 加强新开发业务系统的数据设库计评审,制定系统数据库设计审核标准清单 n 建立成果库结构框架,为后续数据中心一张蓝图的建设打下基础 四、成果要求 1、 数据库 (1)年度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共享数据库(Mdb格式) (2)年度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资源目录(Excel) (3)成果库框架(Oracle) 2、 规范性文件 (1)局数据资源汇集管理规范性文件(Doc) (2)局数据资源目录管理规范性文件(Doc) (3)局数据资源共享服务规范性文件(Doc) (4)开放式数据共享研究室(试点)管理规范性文件(Doc) (5)数据库结构变更管理工作规程和审核规则(Doc) 3、 文档 (1)成果库设计文档(Doc) (2)年度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共享技术支持工作报告(Doc) (3)年度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共享技术支持工作台账(Doc) 4、 代码 (1)成果库设计 五、单一来源申报理由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第二十一条第(一)、(二)、(四)款规定,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产生供应商,供应商为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理由如下: 数据和系统具有延续性。本项目是对我局数据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共享应用的项目,要求对我局数据架构、数据现状、业务流程、业务系统、操作习惯,及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有着专业、深入和全面的了解,是原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及数据管理工作的延续,本项目不是从零开始,更多地是基于我局统一的信息化环境和数据架构,对原有建设成果、数据的完善、维护、集成和提升,数据管理及服务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和关联性。我局信息化的标准规范、总体框架、数据建设等是由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自主设计和开发的,信息中心对各类数据与业务之间的关系有着技术和业务维度的深刻理解,在数据管理、维护、应用以及配套系统的改造上形成了一套高效机制,其建设成果在提高我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鉴于以上,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第二十一条规定,项目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产生供应商,供应商为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 |
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 | 项目服务期限 2021年10月21日起1年内完成。 项目进度安排 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于项目合同规定日期内开展工作并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提交项目工作计划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10%,作为项目首期款; 2) 中标方提交开放式数据共享研究室(试点)管理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结构变更管理工作规程和审核规则规范性文件成果,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作为项目的二期款; 3) 中标方提交局数据资源汇集管理规范性文件、局数据资源共享服务规范性文件、局数据资源目录管理规范性文件、成果库设计文档成果,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作为项目的三期款; 4) 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提交完整成果,成果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项目尾款。 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对中标方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验收,采购人出具通过验收的意见或凭证。 培训要求 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后,同时在成果提交之前,如有需要,安排专人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及时响应处理与本项目内容有关的技术问题;提供与项目相关咨询等技术支持。 (2)服务要求:服务响应时间:中标方遇到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需在4小时内响应并进行现场处理,对于重大、紧急问题,需在2小时内响应并进行现场处理。 (3)服务方式:所有的服务方式均为采购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方派人员到采购人工作地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
评标信息
无
其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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