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
钢纤维及聚丙烯纤维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 -0104010-18007
受中国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一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设备物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 公开招标 方式采购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工程项目所需 钢纤维、聚丙烯纤维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 项目自有 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
由中国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承建的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路线全长83.704km,总投资约94.66亿元,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项目共设置互通9座,其中枢纽+服务互通1座,服务型互通8座;特大桥1027m/1座,大桥11604m/35座(含互通主线双线平均)、中桥388m/4座(含互通主线双线平均)、小桥541m/73座、涵洞99道;主线上跨分离立交2439m/16座(含互通主线双线平均)、主线下穿分离立交103m/1座、天桥2361m/29座、通道11道;全线设置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信息分中心1处;设置连接线3条,全长14.816km(二级公路)。
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位于邢台市西部,行政区自北向南跨临城县、内丘县、邢台县和沙河市。起点位于赞皇县南峪村与临城县郝家庄村之间的邢台与邢台界,与平赞高速公路顺接,终点位于沙河市后井村与武安市西寨坡之间的邢台邯郸界,与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顺接。
2、招标范围:钢纤维和聚丙烯纤维的供应、运输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纤维 |
38 |
吨 |
816.00 |
铣削型 |
2 |
聚丙烯纤维 |
19 |
吨 |
25.92 |
网 状 |
合计 |
841.92 |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政府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
4、交货时间:2018年4月–工程结束,按招标人下达的月度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工程项目(内丘县、邢台县、沙河市)沿线各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钢纤维性能应满足《钢纤维混凝土》JG/T 472-2015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2)聚丙烯纤维性能应满足《公路水泥混凝土纤维材料 聚丙烯纤维和聚丙烯腈纤维》GB/T 3916-2013、JT/T 525-2004聚丙烯网状纤维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3)钢纤维和聚丙纤维其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测和试验方法等除满足国家标准外,还应符合业主、监理、招标人的要求。
(4)每批钢纤维和聚丙烯纤维应有出厂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送至现场的纤维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三日内将不合格纤维清理出场,招标人有权拒付货款。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5)计量方式:钢纤维及聚丙烯纤维以过磅方式验收,投标人应保证复磅磅差在国标范围内。
(6)投标人最终供应过程中必须按照投标的品牌,不允许供应其它品牌的产品。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钢纤维年生产能力在 1 万吨以上,聚丙烯纤维年生产能力在 0.5 万吨以上,具备依法批准的纤维类产品生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 4 年每年度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具有 3 年以上生产经验,车间要求应具有 5 条及以上生产线。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 投标人应具有 混凝土用纤维 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四年内有 4 条高速公路供货业绩合同,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完善的相关配套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证明资料)以及组织货源的能力及经验。
1.4生产厂家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7%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03月17日至2018年03月26日下午17时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 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会宁镇321省道南50米邢台市幸福苑院内二单元一楼 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合计售价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 500.00 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仅采用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4月05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会宁镇321省道南50米河北高速公路总承包部一分部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一分部
地 址: 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会宁镇321省道南50米河北高速公路总承包部
邮 编:054007
联 系 人:杨红宝
电 话:182 3192 6496
电子邮箱:410381587@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县支行
账 号:1015 2757 2474
招标机构:中国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设备物资管理中心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九州大道富华里中海大厦B座20层
邮 编: 519000
联 系 人: 王琮钦
电 话: 18697143793
电子邮箱: 578640450@qq.com
中国水电四局南方工程公司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一分部
监督电话:13082005515
2018 年 03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