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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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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WR010挂牌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起始价

(万元)

报价增幅 (万元)

2023WR010

东莞市南城街道莞明路与东启路交汇处西北侧

17193.24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70

1.0R≤3.6

M≤

35%

139290

300

商服用地

40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南城街道办事处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28000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购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3-83-1008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5  1  13 日前开工,在 2028  1  13 日前竣工。

(四)宗地权利人须无偿配建宗地内的配套公共设施,包括:1)建筑面积不少于104平方米的10KV开关站,并将现状10kV接电箱迁移至开关站内(具体按照供电部门要求设置);(2)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室外宏基站;(3)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东莞市人民政府指定接收单位(建设标准及相关要求按东莞国际商务区土地开发监管及配建配套公共设施移交协议》执行并由南城街道办事处进行监管)。

(五)宗地权利人须无偿配建宗地外(即用地红线至路缘石之间)3966.53平方米的地面公共空间(交付及建设标准按东莞国际商务区土地开发监管及配建配套公共设施移交协议执行并由南城街道办事处进行监管)。

(六)得入选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318号)的要求接受竞买资格审查,自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如宗地竞得人注册地址不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则竞得人须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在东莞市南城街道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条款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南城街道办事处进行监管)

(八)该地块所有地面建筑、地下室及结构基坑支护措施(包括锚索、锚杆等)不得侵入轨道线路一级管控区(或特别保护区),建设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前,应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征求市轨道交通局意见。该地块在莞惠城际线安全保护区内,在安全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及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征询莞惠城际线运输企业意见,并将运输企业的意见及相关安评报告报市轨道交通局出具意见。

(九)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十)竞得方须与南城街道办事处签订《东莞国际商务区土地开发监管及配建配套公共设施移交协议(由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监管)。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二)具备房地产暂定或以上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是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使用企业集团内注册商标或进行统一品牌管理的各级公司、由上级公司统一管理的各级公司。

(三)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318号)的规定。

(四)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除外: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人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认定)。

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人一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若竞买人未能通过购地资金审查的,取消竞得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ggzy.dg.gov.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 12  12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3 12  4  9:00 2023 12  14 10:00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90可分2期支付。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付地价款的50%,90日内付清所有地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3WR010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26983281

(二)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南城段51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23198789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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