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3-06-13 15:53
递交时间:2023-06-13 15:5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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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8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NFJSG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答疑及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投标人对“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提出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做如下回复及澄清(其中类似问题不再逐个答复):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合同协议书,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满足招标文件及设计要求,符合发包人使用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等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1 质量标准: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请问质量标准是否以前附表为准? 答:以前附表为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 80 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专用合同条款,15.4保修,工程保修期为:根据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保修,请问保修要求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答、以前附表为准。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 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合同价的8%,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中标金额的 8%,请问履约保证金以哪条内容为准? 答:以前附表为准。履约担保:合同价的8%。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要求与专用合同条款3.5.2 分包的要求不一致,请问分包要求按哪条内容填写? 答:允许分包的范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关于分包管理的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3.5.2。 5、专用合同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按规定结算经审计审定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累计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 3 %的工程款;请问质量保证金为多少? 答:质量保证金为结算完成后全部工程款的3%。 招标人:湖南省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方式:0744-8225300 监管部门: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联系方式:0744-8591672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73697155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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