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茅洋水厂扩建提升工程
金额
1783.3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ZJBX-202412040069
预算金额1783.3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鼎鼎895268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茅洋水厂扩建提升工程 工程监理 比选公告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XS-ZJBX-202412040069
  • 项目名称:
    象山县茅洋水厂扩建提升工程
  •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监理
  • 项目地点:
    象山县茅洋乡兴坑水库边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总预算:
    1783.34万元(项目总投资)
  • 服务内容:
    本工程中所有项目的监理服务。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0天
  • 质量要求:
    合格
  •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 报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88071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20% ,上限:20%  
  • 价格说明:
    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基价标准下浮20%计取,最终以相关部门审定价之和作为取费基数。超过合同价部分不予计取。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12-04 13:44 2024-12-07 13:4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符合资质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07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
  • 项目单位联系人:
    张鼎鼎
  • 联系电话:
    89526856
  • 联系地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