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征集2021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8/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有关规定,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用自主采购方式,征集2021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2021旅博会”)韶关展会服务项目方案,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1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会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160000元(含税)
三、采购数量:一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
1.2021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会服务项目(包括开馆仪式、文旅专场推介会、特色表演、互动游戏抽奖、媒体宣传报道等,具体内容详见需求)。
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包含展会结束后续宣传报道,如展会延期,服务期相应顺延)。
3.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我局的采购活动。
注:以上第4、5、7点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项目详细需求
2021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将于9月10-12日在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举行。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依托此次旅博会,策划丰富的文旅推广展示活动,作为城市宣传的良好契机,让业界同行和市民游客更多地了解韶关特色文旅风情,宣传展示我市丰富的自然及人文旅游资源,提高善美韶关文旅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为韶关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助力,共促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合作。
(一)韶关展馆主题
天然氧吧·康养胜地——善美韶关
(二)展会时间:2021年9月10-12日(3天)
(三)项目要求
1.负责旅博会期间的韶关整体文旅宣传推介,包括但不限于展会前期宣传预热、展会期间各项文旅展示推介活动、展会后期持续宣传报道。
2.营造良好的展示氛围。设计制作展会期间的宣传展架不少于10个,内容需体现韶关文化旅游特色;组织不少于30种韶关名优特产品在展馆内进行展示;安排每天不少于3场非遗文化项目现场展示互动。
3.负责在展会期间策划举办一场韶关文旅专场推介会。包括邀请形象良好、熟悉韶关文旅产业的主持人进行主持推介;策划全市文旅产业推介词并制作推介PPT;安排不少于5家媒体到场进行宣传报道;邀请不少于50家粤港澳大湾区旅行社和研学机构参加推介会;设计推介会期间特色节目表演及互动抽奖环节。
4.编排展会期间具有韶关文旅特色的舞台演出节目,不少于5个。其中包含开馆仪式节目1个和文旅专场推介会节目2个,演出人数不少于12人;韶关展区小舞台演出节目一天不少于3场,每场15-20分钟。
5.展会期间在韶关展馆设计游戏、抽奖等互动环节,搭建线上互动抽奖平台,征集各县(市、区)特色抽奖礼品,每天安排游戏抽奖互动环节不少于3场。
6.邀请至少15家有代表性及影响力的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旅博会期间整体宣传报道不少于50篇次。
7.负责配合开展本届旅博会“旅游目的地合作伙伴”宣传,包括会务材料、会场布置、展馆广告所需的画面设计,宣传期间稿件撰写等。
8.负责做好活动图片、视频的拍摄和制作,展会结束后需提供高清宣传图片不少于200张,15秒花絮视频不少于3个,并剪辑30秒、1分钟、3分钟视频各1个。
9.负责主持人、媒体、表演人员、非遗展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劳务、保险等费用。
10.负责落实展会期间韶关展馆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采购足量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每日定期对韶关展馆所有参展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登记。
11.展会期间安排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负责落实整体服务。
(四)费用
1.本次展会服务项目总费用为160000元,要求包含全部费用(含税),我局不另行追加费用。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所投报价低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价的90%,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成本、人工费(包括投入该项目人员的数量、薪酬的构成)、财务报表、项目的办公费用、供应商的管理费、税金;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付款方式
1.项目完成后,中标方需提供详细的项目结案报告,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验收合格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完成项目服务款项支付,该款总费用包含税费等中间一切费用,中标方应向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供等值有效发票。
2.因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经按期支付。
(六)其他
★如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无法举办2021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则本次招标结果无效,中标方须承担一切相关费用,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中标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评审方式
征集方将组织评审组对符合应征条件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
八、
报名地址
报名资料请准备一式七份(一正六副),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密封并现场递交,资料请送至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楼803室,封面请注明“2021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韶关展会服务项目”字样,联系电话:0751-8872686。
九、
报名时间
自2021年8月6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17:00止。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6日
评分体系与标准(均保留2位小数点)
商务技术 | 价格 |
90分 | 10分 |
序号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30 | 考察展会期间韶关展馆整体布置展示、非遗项目展示、游戏抽奖互动环节安排等,展示内容需充分体现韶关文化旅游特色,各展示互动环节时间安排合理、紧凑。 优:25-30分;良:18-24分;一般:10-17分;较差:0-9。 |
2 | 20 | 考察韶关文旅专场推介活动策划与执行方案。方案需详细、完善、合理、有创意、可行性高。 优:15-20分;良:10-14分;一般:5-9分;较差:0-4。 |
3 | 10 | 考察舞台演出节目数量及内容,数量不少于5个,内容需充分体现韶关文旅特色。 优:7-10分;良:3-6分;一般:0-2分。 数量少于5个,或无提供演出节目内容的不得分。 |
4 | 10 | 考察展会期间整体宣传方案,包括前期宣传预热及后期持续报道,所邀请媒体需有代表性及影响力。 优:7-10分;良:3-6分;一般:0-2分。 无提供宣传方案不得分。 |
5 | 10 | 同类项目业绩 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承办的类似项目(展会服务或文旅推介项目),每个项目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
6 | 5 | 服务保障措施 包括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情况、疫情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
7 | 5 | 时间进度 考察供应商项目推进时间、计划进度的合理性。 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价格分 | 10 | 以进入综合评审的各投标人报价的最低值为A值,A值为价格分的满分即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A/该投标人报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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