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0000010304650039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言嘉176258588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勋森138525370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4301000001030465003908
仪征市沪渝蓉高铁涉铁道路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GTSTDL-epc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仪征市沪渝蓉高铁涉铁道路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 仪征市人民政府 以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9期)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仪征市高铁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仪征市高铁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仪征市范围内。
(1)X202大新线、X304扬月线、X203仪天线、X204桃青线、X205青长线、Y154古十公路的规划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21.5m~24.5m。
(2)YCA2中盘线、Y004刘泗路和 Y206刘丁公路的规划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中盘线限速40km/h),路基宽度为10.0m~16.5m。
(3)YJB5龙四路的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路基宽度为34.0m~42.0m。
2.1.2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0188.6415万元,其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579.94万元。
2.1.3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 GTSTDL-epc 标段 。         
2.2 招标范围:
2.2.1 在提供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等、协助业主报建、报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配合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主要内容:本项目10处涉铁道路节点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不含预算编制工作。
(2)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地基处理、管线保护涵、路基、路面、路基附属、交安设施、市政道路绿化和照明基座预留工程等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等。不含工程范围内的永久征地、拆迁,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管线等地下埋置物的迁改。
(3)配合业主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核、安全评估、施工监测、实施期间对铁路工程的监护配合等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2.3 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3.1 总工期要求:
(1)本项目10条道路的涉铁路段改扩建建设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20 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图纸、预算及相关资料,施工工期:13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暂定)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1月5日(暂定)。
(2)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3.2 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设计与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条件:
(1)设计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项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的设计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2)施工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3.1.5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一级注册建筑师;
b.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c.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者铁路工程);
d.公路或铁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 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的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b. 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的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c. 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或铁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项上跨或下穿铁路工程的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者铁路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铁路工程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4)施工总工:具有公路或铁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铁路工程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含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5)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数量3名。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施工工作一方的人员。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
3.1.6 施工负责人、施工总工无在岗项目或提供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总工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7 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注意以下事项:
3.2.1 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个;
3.2.2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3.2.3 联合体成员均须按上述程序在本公告下预约(无需缴纳费用),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预约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2.4 联合体牵头人的信誉需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2.5 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3.1)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3.2.6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2.7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评审)。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站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市高铁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真州镇石桥河北路111号-1
联 系 人:张言嘉
电    话:176258588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真州镇人民街99号城市商业广场D322
联 系 人:周勋森
电    话:13852537078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8.2 本次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  8月 1 日9:00至2024年 8月12 日23:5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30  日上午9:30。
具体预约程序为:
8.2.1 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8.2.2 投标人应进入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8.2.3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4 “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预约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联合体单位),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将通过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
8.2.5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2.6 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8.2.7 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3 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平台服务费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微信(微信号:13852537078)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9 月 30日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2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9 月 30日9:30(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开标室(仪征市西园北路与南辅道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8.5.3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15日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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