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政北路乌兰一期廉租房小区1号楼11号商铺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FC246924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22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8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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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62938.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9-09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双环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381085.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四子王旗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024982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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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四子王旗人民政府 |
特别 |
*本房产中商品、家具等动产均不在此次转让的范围内。 1、本次转让的房产房权证号为蒙(2019)四子王旗不动产权第0002949号。 2、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 吴女士15024982238。 3、本次转让房产涉及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须投资人自行了解。 4、本次转让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项目成交后,需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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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价款可通过转让方确认的《债权抵顶交易价款说明》进行结算】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权属资料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房产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等事宜,转让方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 6、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无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周期内工作日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方式:吴女士15024982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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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1-22 09:00:00 至 2024-11-28 17:00:00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房产).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000.00元,截止时间2024-11-2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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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1-22 09:00:00-2024-11-29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赵先生 |
咨询电话 | 18586098106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
技术支持 | 赵女士18586098121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