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职业大学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9.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nszb-2020-02
预算金额19.7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职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高颖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海波0991-6991062
中标公司新疆云鹏消防工程有限公司19.1万元
中标联系人董苏明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XJNSZB-2020-02
二、项目名称: 新疆职业大学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职业大学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项目 | 191000元 | 新疆云鹏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81号汇丰小区1栋25A室 | 91650100710886715D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行证书信息 |
1 | 新疆职业大学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项目 | 新疆职业大学校区内消防电源维修改造等工程内容 | 20天 | 董苏明 | 新265091010330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晓英,姚刚,黎学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职业大学
地 址: 北京北路107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991-3785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海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991-6991062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新疆职业大学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docx磋商文件---新疆职业大学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docx
59.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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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xinjiang.gov.cn/ZcyAnnouncement/ZcyAnnouncement4/ZcyAnnouncement3004/HbrCH7xAoOGAFmphQqw9og==.html
磋 商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职业大学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人(盖章):新疆职业大学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高老师 王老师
电话:0991-3785337 17716925555
项目编号:XJNSZB-2020-02
项目名称:新疆职业大学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工程
委托单位:新疆职业大学
采购代理: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3
供应商须知附表.................................................................................................................7
A 说明..............................................................................................................................9
B 磋商文件......................................................................................................................9
C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10
D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
E 磋商程序....................................................................................................................14
F 授予合同.....................................................................................................................19
G磋商失败条件...............................................................................................................20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21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22
第五部分 主要商务条款......................................................................................................23
第六部分 范本格式...................................................................................................24
磋商公告
新疆职业大学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XJNSZB-2020-02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工期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新疆职业大学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工程 20天 19.707711 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
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0-06-28 至2020-07-03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8: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楼22楼2201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200元现金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7-08 11: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楼22楼2201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7-08 11:00
九、 磋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楼22楼2201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新疆职业大学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工程 39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钢铁支行 65050161885000000419 转账/电汇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或不在有效期内者,一律谢绝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合格供应商可在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关梦剑 孙玉霞
联系电话:0991-6991062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楼22楼2201室
2、采购人名称:新疆职业大学
联系人:高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1-3785337 1771692555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目录
说明
1.适用范围
2.定义
3.合格的供应商
4.供应商资格
5.磋商费用
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7.磋商文件澄清
8.磋商文件的修改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9.要求
10. .磋商响应文件语言
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3.磋商响应报价
14.磋商响应货币
1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6.磋商响应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8.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
19.磋商保证金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0.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磋商程序
23.磋商
24.磋商过程
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6.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27.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30.成交通知书
31.签订合同
32.代理服务费
G. 磋商失败条件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项目名称:新疆职业大学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XJNSZB-2020-02
2 招标人名称:新疆职业大学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楼22楼2201室 邮编:830000 电话:0991-6991062
4 磋商保证金金额:3900元 形式:电汇 帐户名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行号:105881000583 人民币帐号:65050161885000000419(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钢铁支行
5 磋商响应有效期: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
6 磋商响应语言:中文
7 磋商内容:消防设施电源维修改造工程
8 项目控制价:197077.11元 工 期:20天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9 投标人资质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 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磋商响应文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
11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磋商现场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8日 11:00 时(北京时间)
12 磋商日期:2020年07月08日11:0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楼22楼2201室
13 公示期5个工作日
14 磋商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电汇。 磋商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10%。
15 开标查验 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由监督人开标时查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 细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乌鲁木齐绿地中心领海楼22楼2201室 联 系 人:关梦剑 孙玉霞 电话:0991-6991062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定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2 “买方”系指新疆职业大学;
2.3 “磋商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4 “成交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第9条要求。
4. 磋商费用
4.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B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构成
5.1 磋商文件包括:
⑴磋商邀请;
⑵供应商须知;
⑶技术要求;
⑷通用合同条款;
⑸范本格式;
6.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写。
6.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磋商文件澄清
7.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
7.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尽快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C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
10.磋商语言
10.1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1.1 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1.1、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投标书(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投标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现场管理班子成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建造师应提供其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安全员上岗证复印件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所报建造师应与招标项目备案时所报建造师相一致;否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
(9)企业近三年内相关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机械设备投入;
(3)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4)材料(周转材料)投入计划;
(5)管理人员投入;
(6)施工技术方案;
(7)施工进度计划;
(8)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9)技术难点及相应解决方案。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标应针对本工程情况,投标人各自按照合理组织本工程应采取措施,本着有利于为完成本招标文件的工程内容和工期、质量等要求,体现实现技术目标的可行性和先进性,技术标依据上述内容按序编制。
第三部分:经济部分(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第四部分:增值税开票信息、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注:投标书中上述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在投标书中不承诺以上条款,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而被拒绝。
说明:此项目为资格后审: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磋商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近1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如果缺项则视为对磋商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所有资质及评标所需的资料证明不接受二次提供。
11.2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文件资料清单。
12.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文件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13. 磋商报价
13.1 供应商应按附表格式提供分项报价表,如果供应商不提供分项报价,招标人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3.2 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和大写要相符。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磋商报价。
13.3 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3.3.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3.3.2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3.3.3 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
13.3.4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磋商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
14. 磋商货币
14.1 人民币报价。
15. 供应商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供应商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
(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
16.磋商的有效期
16.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7.磋商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
17.1 磋商响应文件须打印。
17.2 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磋商供应商全权代表签章。
17.3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7.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7.5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
18.磋商保证金
18.1供应商按照前附表要求磋商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
18.2 本次招标接受电汇作为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
18.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8.3.1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
18.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磋商无效。
18.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8.5.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18.5.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8.5.2.1按规定签订合同;
18.5.2.2按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18.5.2.3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D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9.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在每个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正本或副本。
19.2 磋商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1、招标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5、磋商单位名称:
19.3为方便磋商,供应商须将正本的磋商书、磋商报价表和磋商保证金另单独密封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磋商报价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中。
19.4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磋商响应文件要求不得活页装订,必须以胶装形式密封递交。
2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磋商现场
20.2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
20.3 出现第8.2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21.2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E 磋商程序
22.磋商
22.1磋商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如需要)。
审查项目:提供“供应商须知附表”第9项内要求的资质文件及磋商文件所涉及到的其他资料。确认其是否已具备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初步审查通过的,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的进一步资格详细审查。
资格审核表
序号 标 准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
5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2 本次磋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
23.3 磋商时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23.4 主持人宣布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监督人查验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23.5 磋商原则在磋商会议上宣布。
23.6 对采购方的纪律要求
采购方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3.7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23.8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磋商有关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23.9 对磋商小组成员要求磋商纪律
23.9.1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设有规定的磋商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依据。
23.9.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方征询确定成交方意向。
23.9.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
23.9.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磋商过程
24.1 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
24.2 磋商后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4.3 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顺序,按照宣布的开启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交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4.5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4.6 本项目需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二次报价。
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认为需要澄清的供应商(不是每一个)进行答疑,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5.2 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
26.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
26.2磋商小组和供应商磋商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
26.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因素占30分,商务因素占20分,技术因素占50分。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10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审内容
1 项目负责人 30 附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及建造师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具备(2017年1月1日至今)在疆内的类似业绩不少于一项(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类似业绩是指项目类型,规模类似)
2 项目管理人员 30 项目工程师、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资料管理员、计划管理员、施工资料管理员等要配备齐全,其中项目工程师须附职称证书,其他人员须附职称证或上岗证。
3 类似业绩 20 具备(2017年1月1日至今)在疆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二项 (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是指项目类型,规模类似)
工 期 20 确保工期措施或提前承诺
合计 100
得分 合计×0.2
注:1、评委应认真了解本招标文件和工程有关情况后,做出须自己负责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标准满分为100分,占总分20%。 3、每项内容扣分比例超过20%,请评委依据投标文件在评委评审意见书中写明原因。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技术标评标标准
项目 分值 评分内容 评分方法
技术标 施工 组织 方案 100 20 0-6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控制网络(附图)
0-6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附图)
0-8 工序衔接合理,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可行
7 0-4 施工机械设备投入 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季度计划相呼应且能满足工序衔接的要求
0-3 施工机械搭配周全合理
7 0-4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调配投入计划合理
0-3 劳动力安排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呼应
7 0-4 材料(周转材料)投入计划 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呼应且满足施工需要
0-3 调配投入计划合理
10 0-4 管理人员投入 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
0-6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能满足该工程管理需要
10 0-6 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方案合理,施工部署全面
0-4 针对性强,对工程施工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10 0-4 施工进度计划 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分年分季度分月计划合理且留有余地
0-6 对施工进度安排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16 0-6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有具体可行的保证措施,有具体的违约责任
0-3 管理机构健全
0-3 管理制度健全
0-4 质量检测能力与手段完善
13 0-7 技术难点及相应解决方案 技术难点及相应解决方案
0-6 施工重点难点解决的方案
注1:评委对各投标人同一评分内容量化打分时,如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相差25%(含25%)以上时,应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否则不予计分。 注2:技术标在进行汇总时,取各位专家的平均分,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 注3:本工程技术标权重取值范围:K2= 50%。
26.4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6.5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最终成交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磋商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7. 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27.1 磋商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方的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磋商。
27.2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磋商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磋商资格。
F 授予合同
合同授予标准
28.1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8.2 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8.3 如果确定该供应商无法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供应商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
29.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29.1 为维护国家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0. 成交通知书
30.1 成交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0.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交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31. 签订合同
31.1 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31.3 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2. 签订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2.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进行局部增加或减少;并按照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量予以结算。
33.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33.1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买方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成交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招标代理代理服务费:
34.1.1 在宣布中标后一周内,成交方须按规定的标准以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磋商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80)号文件计取(不含税)。
G磋商失败条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技术条件
1、现场自然条件
2、地理位置及气候状况
3、现场施工条件
4、工程规模和工程范围
二、技术规范
本工程的施工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方面的文件、规定。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为准)
第五部分 主要商务条款
1、工期:20天
2、质量要求:合格
3、验收:最终验收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
4、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工程审计验收合格后,付清。(具体详见后续施工合同签订内容)
第六部分 范本格式
正本/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投标单位: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投标书(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投标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现场管理班子成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建造师应提供其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安全员上岗证复印件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所报建造师应与招标项目备案时所报建造师相一致;否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
(9)企业近三年内相关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机械设备投入;
(3)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4)材料(周转材料)投入计划;
(5)管理人员投入;
(6)施工技术方案;
(7)施工进度计划;
(8)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9)技术难点及相应解决方案。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标应针对本工程情况,投标人各自按照合理组织本工程应采取措施,本着有利于为完成本招标文件的工程内容和工期、质量等要求,体现实现技术目标的可行性和先进性,技术标依据上述内容按序编制。
第三部分:经济部分(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第四部分:增值税开票信息、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注:投标人必须按此目录制作投标文件。
附件1:投标书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在审阅了上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后,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三份)。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投标书(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投标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现场管理班子成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建造师应提供其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安全员上岗证复印件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所报建造师应与招标项目备案时所报建造师相一致;否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
(9)企业近三年内相关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机械设备投入;
(3)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4)材料(周转材料)投入计划;
(5)管理人员投入;
(6)施工技术方案;
(7)施工进度计划;
(8)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9)技术难点及相应解决方案。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标应针对本工程情况,投标人各自按照合理组织本工程应采取措施,本着有利于为完成本招标文件的工程内容和工期、质量等要求,体现实现技术目标的可行性和先进性,技术标依据上述内容按序编制。
第三部分:经济部分(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第四部分:增值税开票信息、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同意并已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2.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义务;
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并有权拒绝所有的磋商响应文件;
4. 我方同意本磋商响应文件自递交当日起90日内保持有效,该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贵方的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为我方与招标人签定的法律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承诺我方磋商响应文件中递交的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信息,磋商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6.如果中标,我方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所做的承诺将通过公司章程等形式予以保证;
7.我方保证不在招标过程中参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我方涉嫌参与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报告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供应商代表签字:
电 话:
地 址:
投 标 人 名 称:
公 章:
传 真:
日 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现委托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的竞争性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和签约过程中所签定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权转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保证金 工期 总价(元) 备注
注:本报价一览表须单独密封递交。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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