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保德县医疗集团竞争性磋商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16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9312022acs00167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公司保德县医疗集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贸(山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剑波0351-3343450
中标公司国药控股山西润禾医药有限公司16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9312022ACS00167
二、项目名称: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 1 | 批 | 1688000 | 国药控股山西润禾医药有限公司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79号兰亭国际3号楼7层 | 91149900MA0KGWQ488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 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 | 博日 | 8 | 193000 | FQD-96A |
2 | 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中元 | 1 | 144000 | EXM6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袁淑芳,赵英,关彩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256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德县医疗集团
地 址:保德县府前大街122号
联系方式:1323350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05室
联系方式:0351-3343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剑波
电 话:0351-3343450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doc磋商文件---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doc
410.1K
采购人:保德县医疗集团项目编号:1409312022ACS00167竞争性磋商文件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编制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联系电话(传真):0351-3343450公司地址: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层招标代理: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招标代理: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采购人:保德县医疗集团(盖章)项目编号:1409312022ACS00167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44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1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3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目录
磋商公告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8
项目概况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5、预算总金额:1700000.00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931-2022-6-0013221、项目编号:1409312022ACS00167一、项目基本情况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完成供货及验收。注:磋商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相关的强制性标准。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一个包,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6、最高限价:1700000.00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 | 台 | 8 | ||
2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套 | 1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款项支付 |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1、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2)报价产品属于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元):0。3、方式:在线获取;login/#/login)线上获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层1021室;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1、时间:2022年12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
名称:保德县医疗集团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供应商操作流程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0351-3343450地址:太原市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05室名称: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方式:13233509228地址:保德县府前大街122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项目联系方式:0351-3343450项目联系人:冯剑波3、项目联系方式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名称采购人联系方式 | 保德县医疗集团13233509228 |
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层 0351-3343450 |
3 | 项目名称 | 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
4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5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 否 |
6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1700000.00元) 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
7 | 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 | 供应商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加密递交1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层1021室现场开启,线上开启。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供应商携带的个人电脑出现故障或因特殊原因未携带个人电脑的,可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备用电脑,但出现不利于供应商的任何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8 | 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 | 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2)报价产品属于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9、信用信息查询9.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9.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9.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 10、供应商认为需要附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1)第1-8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9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 |
9 | 商务、技术文件 | 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商务部分★(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4)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供应商列表说明,格式自定); (5)供应商企业简介;(6)政策性要求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附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货物详细的技术参数、性能、功能描述;★(3)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4)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5)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6)服务承诺;(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注:未对以上文件中标“★”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10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的价格折扣。(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1.格式见第六部分。2.如不涉及上述内容,供应商无须提供相关文件。 |
11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12 | 磋商小组成员构成 | 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13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14 | 现场勘查 | 不组织 |
15 | 标前答疑 | 不召开 |
16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 |
17 | 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计取。 |
18 | 疫情防控 | 1、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执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西省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山西省、太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最新指导意见及最新通知,做好疫情防控。2、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会议时,提前做好体温检测等监测工作,参会人员须现场出示行程码、健康码、3日内核算阴性检测报告。3、去过中高风险区或与高危人群接触者不得参与本次磋商会议。4、防控工作根据山西省、太原市及采购单位的疫情最新动态实时调整。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供应商须知电子响应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3 | 其他 |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
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2.定义
3.2供应商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国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3.1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2.7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3.4本次磋商允许代理商参加。3.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磋商文件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5.通知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7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对其考察过程中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
7.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
8.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8.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三、响应文件7.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3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下同)送达代理机构。7.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9.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8.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0.1响应文件组成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0.2.2格式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0.2.1编排要求10.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第8项资格证明文件、第9项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0.2.3.2响应文件加密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3.1响应文件的份数10.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账号:485010100101352029开户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单位名称: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1.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1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元)作为磋商保证金。11.磋商保证金
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6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手续。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手续。11.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磋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须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采用电汇、转账交纳,磋商保证金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上账户,否则视为未提交。
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产品价格、相关服务内容、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险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磋商报价
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4.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上传四、响应文件的上传、解密及其他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章)。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响应文件解密
19.2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19.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8.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
五、磋商程序和内容19.7“报价结果”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6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5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4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3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
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三人组成。20.组建磋商小组
21.2解密结束后,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评审(本项目在政采云系统进行电子评审,实际评审过程可按照系统设置程序和顺序调整进行)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0.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D.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款项支付方式、验收标准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C.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B.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21.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1.12供应商对磋商(询标)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21.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2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磋商(询标)
23.1报价原则23.最终报价(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
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3.2报价审核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符合规定数量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
(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1.1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综合评分原则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
24.2.6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4.2.1磋商小组依据24.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26.编写评审报告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
27.评审复核2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
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磋商过程保密27.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
30.磋商项目终止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
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四)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31.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
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33.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签订合同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32.成交服务费
34.保密和披露七、保密和披露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33.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5.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八、询问和质疑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4事实依据;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
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九、违约处罚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37.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资格性审查要求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营业执照 | 对提供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1.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财务报告 | 对提供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2.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3 | 基本资质 | 对提供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3.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基本资质 | 对提供的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4.1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4.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5 | 基本资质 | 对提供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2声明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6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6.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6.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7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 7.1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7.2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7.3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8 | 特定资格 | 对供应商提交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 8.1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8.2报价产品属于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8.3以上证明材料须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二、符合性审查要求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磋商函。1.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3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3.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5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中“商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交付地点、款项支付、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 |
6 | 技术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6.1提供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3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的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响应内容与其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无效。 |
7 | 商务资信 | 对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 | 不存在下列情形:7.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7.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3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7.4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5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 |
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小于10%的,每有一项得0.1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10%-35%的,每有一项得0.5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35%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内容,最多加3分(如为采购货物、工程类项目,该项评分项在评分标准中体现)。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三、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如涉及)
(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15%的价格折扣。(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报价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1 | 响应文件报价审核 | 1.审查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 |
评审细则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及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及条件。六、评分细则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五、无效响应的情形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完成供货及验收。1、项目名称:保德县医疗集团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一、商务要求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商务部分(5分) | |
1、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提供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2.5分,最高得5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 | 5 |
二、服务部分(15分) | |
1、项目组织实施机构针对本项目拟成立的项目组织实施机构,提供的人员配备是否合理、齐全完善,是否能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情况,优为2分、良为1分、差为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2 |
2、进度安排及交付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交付成果及标准是否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本项目的要求,优为2分、良为1分、差为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2 |
3、售后服务体系A.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科学合理的服务保障措施,优为2分、良为1分、差为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B.具有完善的现场响应服务能力,完善、合理的服务响应方案,优为2分、良为1分、差为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C.具有全面可行、科学合理的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实施细则,确保设备、系统正常工作,优为2分、良为1分、差为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6 |
4、培训方案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等,根据供应商的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优为3分、良为2分、差为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5、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具有健全的紧急事件与突发事故处置能力,从产品性质特点及安全使用方面,具有紧急突发事件迅速处置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全面详细情况,内容全面详细切实可行的得2分,内容一般的得1分,差的得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2 |
优:内容全面条理,结构清晰,适用性、可操作性强;良:内容有一定的条理性,结构较清晰,有适用性、操作性;差: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适用性、操作性较差。 | |
三、技术部分(50分) | |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所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主要设备每有一项技术参数存在正偏离的加1分,最高得5分;主要设备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最多扣5分(从技术部分总得分中扣除,最多扣至0分)。加分及扣分情况须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并在评定意见中注明加分及扣分理由。正偏离加分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 5 |
2、产品功能介绍及实物图片所提供货物的详实性,能够客观反映产品性能指标,产品功能,产品使用方法等的产品真实图片、说明书、产品检测报告及产品相关证书等,根据详实性,全面性,进行综合比较评价,详细全面的得16-20分,较详细全面的得10-16分(不含16分),一般的得0-10分(不含1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20 |
3、整体实施方案A.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优得8-10分,良的得4-8(不含8)分,差的得0-4(不含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B.质量保障措施:根据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障措施和质量承诺的完善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优得4-5分,良的得2-4(不含4)分,差的得0-2(不含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C.运行保障措施:根据运行服务体系的完善性、可行性,运维服务人员配备的齐全性、专业性,运行保障措施的可靠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优得4-5分,良的得2-4(不含4)分,差的得0-2(不含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D.安全保障措施:根据安全保障支撑体系、安全防护实施细则及安全保障措施的完善、合理、可行性进行打分,优得4-5分,良的得2-4(不含4)分,差的得0-2(不含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优:内容全面条理,结构清晰,适用性、可操作性强;良:内容有一定的条理性,结构较清晰,有适用性、操作性;差: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适用性、操作性较差。 | 25 |
三、价格部分(30分) | |
1、通过符合性审查并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有效价格,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未提交最终报价不参与价格基准价的计算。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3、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二条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第三条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第二条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者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 30 |
8、分包转包: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所中标的转交他人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的合伙经营。7、报价: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5、质保期:一年。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工程师、操作人员至能熟练操作为止。三、服务要求二、技术要求10、供应商提交的各项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全面,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响应文件不予以重点评审,情况严重者将取消其磋商资格。9、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系统 | 1.采用半导体加热制冷器和PMT光纤信号传导技术。2.LED光源,成对激发。3.支持多种接口供选,与计算机接口可供选用的有RS232、USB、蓝牙等。4.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10等专业版或者旗舰版。5.扫描方式:采用PMT光电倍增管底部荧光扫描方式;6.荧光检测波长:500-800nm;激发光波长:300-800nm;7.样本容量96×0.2mL,可用12×8联管,96孔板(底部透明);8.反应体系5~100μL;9.可探测荧光染料有:F1:FAM/SYBR Green IF2:HEX/VIC/JOE/CY3/NED/TAMRAF3:Texas Red/ROXF4:Cy5 10.动力学范围为:1-1010copies;11.模块控温范围:4.0~105.0℃(最小设置温度:0.1℃),具有SOAK低温保存功能。12.模块梯度范围为1~36℃。13.热盖温度范围:30~110℃,全封闭3D电动热盖,无需手动开/闭,可以实现试管压力恒定,自动升降。14.荧光强度检测重复性:5%。15.升降温速率:5.0℃/s (max)。16.温度控制精度:≤±0.1℃;温度波动范围:≤±0.1℃;模块温度均匀性:≤±0.3℃。17.控温模式:依据加液量自动选择BLOCK和模拟TUBE两种控温模式。18.扫描模式:至少包含全板扫描和指定行两种扫描模式。19.编程:每个程序段可设置≥20个温控程序节,最大循环数≥99个。20.操作界面:全中文操作界面,参数可储存。具有绝对定量、相对定量、SNP分析系统功能。 | 台 | 8 |
2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方法学:磁珠法2.最高通量:96个/次3.处理时间:≤12min/次4.样本类型:全血、血清、血浆、鼻/咽拭子、分泌物、脱落细胞、尿液、痰液、粪便、FFPE组织、动植物组织、干血斑、唾液,肺灌洗液等5.程序储存:内建≥5组模式程序,可存储≥50000组程序6.吸磁能力:磁棒磁通量≥5500高斯。7.磁棒套取放模式:自动取放磁棒套,无需人员操作8.磁珠回收率:≥98%9.防交叉污染:同时具有紫外消毒模块、通风设施、气溶胶高效过滤器、负压排气功能。10.智能程序:智能紫外灯消毒与自动关机11.断电保护:意外断电且恢复供电后,可选择继续运行实验12.故障处理:智能多维度故障提醒,实现一键故障自动清除13.开机自检:开机自动初始化并温控自检14.舱门保护:舱门误开,程序暂停,关闭舱门后继续运行15.照明系统:具有照明系统,在仪器运行过程中能够全程监控运行状态16.微型计算机(4台)1:双核CPU:2:≥500G硬盘3:≥2G显卡内存4:运行内存:≥4G 5:显示屏:≥21寸液晶显示器 | 套 | 1 |
需方: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2、质保期内的设备维修费用全免,质保期后的维修只收取零配件成本价,接到故障报修后30分钟响应,24小时赶到现场处理故障问题。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一、货物条款供方在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
资金支付方式:三、合同资金支付合同总金额包含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费、保险费、供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与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
六、交验2、交货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五、交货四、售后服务及承诺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七、需方责任4、需方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3、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2、交货时供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
九、违约责任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八、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6、供方在履约中,未完全履行供方责任的,需方可按扣除履约保证金。5、供方在履约中,未履行供方责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需方向供方退还已收到的货物及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9、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需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偿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滞纳金。8、因需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釆购合同的,需方应当对供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供,贴偿或者补偿金额:。7、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绐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份。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方(章):供方(章):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1、磋商文件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正/副)本(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件文应响项目编号: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格式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6.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3.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磋商函………………………………………………………………………商务文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8.特定资格证明文件………………………………………………………7.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
技术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6.政策性要求文件……………………………………………………………5.供应商企业简介……………………………………………………………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服务承诺……………………………………………………………………5.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4.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3.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2.货物详细的技术参数、性能、功能描述…………………………………1.报价一览表…………………………………………………………………
特此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采购人名称: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资格证明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有通过具有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采购人名称: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3.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特此承诺。
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项目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名称: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特此承诺。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采购、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采购工作中做到: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人名称: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采购会议纪律。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磋商采购工作;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磋商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磋商采购,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1)磋商保证金凭证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7.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账号:开户行:收款单位:若未成交,请按磋商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磋商项目活动。按磋商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致: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的,只需提供保函扫描件,无须提供上述内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支票、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复印)行号:
(支票、保证金收据或电汇、转账凭证、保函等复印件粘贴处) |
商务文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8.2报价产品属于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8.1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8.特定资格证明文件(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我方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致:采购人1.磋商函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报价详见最终报价一览表。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最终报价一览表等。
14、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相应服务。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从而导致该磋商被拒绝。注:本次报价以响应文件中的方案进行首次报价。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E-mail: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特此证明。
致:(采购人)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注: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附: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6.政策性要求文件5.供应商企业简介备注: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2)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表格格式参照本项明细表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正版软件承诺(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注:认证证书附后。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本产品报价金额占本包总报价金额比重(%) |
日期: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三)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日期: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货币:人民币/元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表可不提供)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日期: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2)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
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报价一览表技术文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质保期 | 质量标准 | 备注 |
1 | |||||||||||
… | … | ||||||||||
总报价 | (大写): ¥: |
项目名称:3.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2.货物详细的技术参数、性能、功能描述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合同履行期限 | ||||
2 | 交货地点 | ||||
3 | 款项支付 | ||||
4 | 质保期 | ||||
5 | 质量标准 | ||||
6 | 验收标准 | ||||
7 | 其他要求 |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偏离表4.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备注 |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6.服务承诺5.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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