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编制《龙潭峡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及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指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75
预算金额97万元
招标公司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靳女士156379000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379-699168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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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编制《龙潭峡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及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指导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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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75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编制《龙潭峡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及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指导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9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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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 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编制《龙潭峡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及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指导服务项目 ,根据新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及《旅游规划通则》(2003)的要求,认真调查新安县龙潭峡旅游度假区创建景区的度假资源与环境,结合国家及省市县相关政策与上位规划,编制《新安县龙潭峡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并指导龙潭峡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至完成评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落实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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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内“三、操作手册→2、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1061号 | |||||||||||||||
联系人:靳女士 | |||||||||||||||
联系方式:156379000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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