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琛恒铝业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8/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海琛恒铝业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项目公开挂牌转让,广泛征集受让意向,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
项目编号:ME0120190019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上海琛恒铝业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 标的项目简介:本次债权转让为按债权现状转让,具体债权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2月28日,上海琛恒铝业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债权总额合计1,585,037,072.04元,其中本金余额906,833,685.81元,利息余额164,031,867.42元,违约金506,670,412.15元,垫付费用7,501,106.66元,具体如下: 第1户:承租人河北昌泰纸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物为2台余热发电机组及污水处理成套设备,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本金余额209,777,737.50元、利息余额24,078,193.75元、违约金95,862,429.30元、垫付费用1,619,142.25元,债权总额331,337,502.80元,担保人为彭国昌夫妇,承租人出具将300亩工业土地及厂房第一顺位抵押给出租人的承诺函,并签署抵押合同(土地证在放款日暂未取得,目前仅取得90亩土地的抵押他项权证),诉讼情况:已申请强制执行; 第2户:承租人上海琛恒铝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物为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4568号1幢建筑面积为7149.28平方米的商业房产,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本金余额61,668,142.71元、利息余额21,945,295.30元、垫付费用883,425.00元、违约金30,660,821.38元,债权总额 115,157,684.39元,担保人为上海忠心大酒店有限公司、孙尧忠、孙晶、金一锋,诉讼情况:本案于2019年2月22日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庭审理,暂未出具裁决书; 第3户:承租人四川忠心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物为金江大厦合计2.7万平方米商业及办公房产,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本金余额154,566,023.82元、利息余额48,895,668.79元、垫付费用1,689,167.00元、违约金86,279,342.09元,债权总额291,430,201.70元,担保人为孙尧忠及配偶,诉讼情况:本案于2019年4月19日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庭审理; 第4户:承租人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融资租赁物为教学设备,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本金余额85,781,504.00元、利息余额17,235,445.08元、垫付费用566,318.02元、违约金44,524,635.37元,债权总额148,107,902.47元,担保人为合肥文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文达电脑集团、安徽文达广告有限公司、合肥文达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森海园林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谢春贵和配偶张旭鸣,诉讼情况:一审于2017年判决出租人胜诉,对方未上诉,终审生效; 第5户:承租人江西丰华涤纶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物为年产17.5万吨的直纺差别化短纤维生产线所需设备,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本金余额197,040,277.78 元、利息余额26,896,433.94 元、垫付费用1,187,725.47 元、违约金160,814,546.16元,债权总额385,938,983.35 元,担保人为江西弋阳富达铜材有限公司、刘卫彬夫妇,抵押物为深圳市金成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鹏益花园3号楼1-3层9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7,819.97平方米),诉讼情况:二审已于2019年3月裁决出租人胜诉,终审生效; 第6户:承租人新疆奎山宝塔热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物为燃煤、空冷、超临界抽凝式供热电力生产机组及配套设施,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本金余额198,000,000.00元、利息余额24,980,830.56元、垫付费用1,555,328.92元、违约金88,528,637.85元,债权总额313,064,797.33元,担保人为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孙珩超夫妇,诉讼情况:一审已于2018年12月生效,二审对方未缴付上诉费用,将终审结案。 上述信息以借据、合同、产权登记证书、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交易内容: 标的资产名称:上海琛恒铝业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 挂牌价格:设有保留价 是否需要求购方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缴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人民币2000.00 万元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的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且支付剩余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进账途径无息退回。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支付完毕。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9月10日 挂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个或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书面密封式报价方式。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转让方设有保留价,最终成交价格不能低于保留价。 2、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提交本项目密封报价函参与报价。 3、如果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密封式报价方式,若报价不低于转让方设定的保留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确定为受让方;如果本项目挂牌期间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密封式报价方式进行竞价,若报价不低于转让方设定的保留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则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4、转让涉及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债权转让的债权交易价款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须支付至交易所的监管账户,交易所应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且交易双方签署完债权转让协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债权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的指定账户交纳200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后,保证金再转为债权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7、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将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并按照与转让方的约定将其划入转让方账户:(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上述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8、确认成交后,受让方需在确认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9、受让方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付清剩余价款(剩余价款为成交价款减去保证金后的金额)。上述剩余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后,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受让方对转让债权披露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对转让方未掌握的转让债权瑕疵或者其他潜在瑕疵及风险,受让方应自行负责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2、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转让债权及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重大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受让方受让的债权及从权利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债务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2)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3)保证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的;(4)债权涉及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5)查封物被相关法院查封或者轮候查封,面临查封物物难以处置的风险;(6)查封物登记价较低,处置变现可能涉及巨额税费;(7)查封物存在对外出租的情况,查封物涉及租约问题;(8)查封物可能涉及其它优先于抵押权的权利;(9)债务人目前还涉及其他债务纠纷,其名下资产存在被查封的可能性;(10)债务人或保证人已不在原工商注册地办公,存在下落不明情形;(11)受让方将承担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双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12)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可能存在计算误差,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债权的金额与本信息公告表述的金额以及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13)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或其他原因,存在诉讼(执行)主体不能变更之风险。(14)转让方就债权转让的有效性、合法性等影响债权行使及实现的风险因素已向受让方作出必要的说明,受让方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瑕疵造成的全部风险。(15)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管理不当造成的各种瑕疵及风险。(16)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债权后,就受让债权的取得、经营、处置或其他事项,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17)受让方已被告知转让方为保全转让标的所采取的诉讼执行措施,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不能达到保全转让标的的目的。(18)债权及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3、转让债权以现状为准,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债权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受让方对债权现状无异议。 4、基于受让方对转让债权的风险已有充分理解,受让方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向转让方及交易所主张权利。转让方及交易所对受让方申购债权项目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交易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债权转让公告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深圳市财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6358791 江先生 0755-86309362 郭小姐 0755-26566637 胡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网 址:www.sotcbb.com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110 3010 1290 0265 38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项目编号:ME0120190019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上海琛恒铝业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 标的项目简介:本次债权转让为按债权现状转让,具体债权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2月28日,上海琛恒铝业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债权总额合计1,585,037,072.04元,其中本金余额906,833,685.81元,利息余额164,031,867.42元,违约金506,670,412.15元,垫付费用7,501,106.66元,具体如下: 第1户:承租人河北昌泰纸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物为2台余热发电机组及污水处理成套设备,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本金余额209,777,737.50元、利息余额24,078,193.75元、违约金95,862,429.30元、垫付费用1,619,142.25元,债权总额331,337,502.80元,担保人为彭国昌夫妇,承租人出具将300亩工业土地及厂房第一顺位抵押给出租人的承诺函,并签署抵押合同(土地证在放款日暂未取得,目前仅取得90亩土地的抵押他项权证),诉讼情况:已申请强制执行; 第2户:承租人上海琛恒铝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物为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4568号1幢建筑面积为7149.28平方米的商业房产,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本金余额61,668,142.71元、利息余额21,945,295.30元、垫付费用883,425.00元、违约金30,660,821.38元,债权总额 115,157,684.39元,担保人为上海忠心大酒店有限公司、孙尧忠、孙晶、金一锋,诉讼情况:本案于2019年2月22日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庭审理,暂未出具裁决书; 第3户:承租人四川忠心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物为金江大厦合计2.7万平方米商业及办公房产,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本金余额154,566,023.82元、利息余额48,895,668.79元、垫付费用1,689,167.00元、违约金86,279,342.09元,债权总额291,430,201.70元,担保人为孙尧忠及配偶,诉讼情况:本案于2019年4月19日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庭审理; 第4户:承租人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融资租赁物为教学设备,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本金余额85,781,504.00元、利息余额17,235,445.08元、垫付费用566,318.02元、违约金44,524,635.37元,债权总额148,107,902.47元,担保人为合肥文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文达电脑集团、安徽文达广告有限公司、合肥文达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森海园林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谢春贵和配偶张旭鸣,诉讼情况:一审于2017年判决出租人胜诉,对方未上诉,终审生效; 第5户:承租人江西丰华涤纶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物为年产17.5万吨的直纺差别化短纤维生产线所需设备,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本金余额197,040,277.78 元、利息余额26,896,433.94 元、垫付费用1,187,725.47 元、违约金160,814,546.16元,债权总额385,938,983.35 元,担保人为江西弋阳富达铜材有限公司、刘卫彬夫妇,抵押物为深圳市金成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鹏益花园3号楼1-3层9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7,819.97平方米),诉讼情况:二审已于2019年3月裁决出租人胜诉,终审生效; 第6户:承租人新疆奎山宝塔热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物为燃煤、空冷、超临界抽凝式供热电力生产机组及配套设施,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本金余额198,000,000.00元、利息余额24,980,830.56元、垫付费用1,555,328.92元、违约金88,528,637.85元,债权总额313,064,797.33元,担保人为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孙珩超夫妇,诉讼情况:一审已于2018年12月生效,二审对方未缴付上诉费用,将终审结案。 上述信息以借据、合同、产权登记证书、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交易内容: 标的资产名称:上海琛恒铝业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资产包 挂牌价格:设有保留价 是否需要求购方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缴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人民币2000.00 万元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的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且支付剩余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进账途径无息退回。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支付完毕。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9月10日 挂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个或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书面密封式报价方式。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转让方设有保留价,最终成交价格不能低于保留价。 2、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提交本项目密封报价函参与报价。 3、如果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密封式报价方式,若报价不低于转让方设定的保留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确定为受让方;如果本项目挂牌期间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密封式报价方式进行竞价,若报价不低于转让方设定的保留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则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4、转让涉及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债权转让的债权交易价款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须支付至交易所的监管账户,交易所应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且交易双方签署完债权转让协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债权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的指定账户交纳200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待应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后,保证金再转为债权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7、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将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并按照与转让方的约定将其划入转让方账户:(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上述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8、确认成交后,受让方需在确认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9、受让方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付清剩余价款(剩余价款为成交价款减去保证金后的金额)。上述剩余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后,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受让方对转让债权披露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对转让方未掌握的转让债权瑕疵或者其他潜在瑕疵及风险,受让方应自行负责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2、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转让债权及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重大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受让方受让的债权及从权利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债务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2)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3)保证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的;(4)债权涉及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5)查封物被相关法院查封或者轮候查封,面临查封物物难以处置的风险;(6)查封物登记价较低,处置变现可能涉及巨额税费;(7)查封物存在对外出租的情况,查封物涉及租约问题;(8)查封物可能涉及其它优先于抵押权的权利;(9)债务人目前还涉及其他债务纠纷,其名下资产存在被查封的可能性;(10)债务人或保证人已不在原工商注册地办公,存在下落不明情形;(11)受让方将承担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双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12)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可能存在计算误差,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债权的金额与本信息公告表述的金额以及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13)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或其他原因,存在诉讼(执行)主体不能变更之风险。(14)转让方就债权转让的有效性、合法性等影响债权行使及实现的风险因素已向受让方作出必要的说明,受让方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瑕疵造成的全部风险。(15)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管理不当造成的各种瑕疵及风险。(16)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债权后,就受让债权的取得、经营、处置或其他事项,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17)受让方已被告知转让方为保全转让标的所采取的诉讼执行措施,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不能达到保全转让标的的目的。(18)债权及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3、转让债权以现状为准,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债权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受让方对债权现状无异议。 4、基于受让方对转让债权的风险已有充分理解,受让方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向转让方及交易所主张权利。转让方及交易所对受让方申购债权项目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交易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债权转让公告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深圳市财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6358791 江先生 0755-86309362 郭小姐 0755-26566637 胡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11层 网 址:www.sotcbb.com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110 3010 1290 0265 38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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