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关债权
金额
98114.62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3bj1000444-2
预算金额98114.62万元
招标公司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牛筱010662956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关债权
项目名称 | 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关债权 | 项目编号 | G32023BJ1000444-2 | |
---|---|---|---|---|
转让底价 | 98114.6268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9-0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10-09 | |
所在地区 | 海南省琼海市 | 所属行业 | 体育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4196606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牛筱 / 联系电话:01066295626 | 部门负责人:陈楠 / 联系电话:010-66295717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竞价方式
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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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琼海市(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沙坡岛) | ||
法定代表人 | 杨晓东 | 成立日期 | 2001-05-25 |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6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体育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69002721212257Y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兴建经营高尔夫球场、网球场;代销经营高尔夫球场设备、用品用具;体育文化用品销售;高尔夫相关知识培训、会议策划;开发酒店、开发经营别墅、游泳池、康疗设施、旅游娱乐设施;餐饮服务;小型商场(食品除外)。(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35人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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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70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9 | |||
海南良大贸易有限公司 | 1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49.8 | -3906.54 | -3907.7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2119.43 | 48424.99 | -36305.56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3年06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30.22 | -1897.54 | -1989.2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1575.81 | 49870.64 | -38294.83 |
资产评估情况 (单位: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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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7-20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2119.43 | 151831.21 | ||
负债总计 | 48424.99 | 48424.99 | ||
净资产 | -36305.56 | 103406.2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62043.732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由标的企业60%股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人民币46,972.52万元债权组成。转让底价为【98,114.6268】万元,其中标的企业60%股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5,839.3588】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人民币46,972.52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42,275.268】万元。如本项目形成竞价,交易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的溢价。 2.自评估基准日至2023年8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新增债权总额为【2183.154226】万元,其中新增债权本金【549.165610】万元,新增债权利息【1633.988616】万元,具体见置于交易所的备查文件。自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仍将存在新增债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转让方和标的企业将在信息披露期满次日通过北交所书面告知意向受让方该新增债权金额。受让方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新增债权本金及其所产生的利息(固定利率为年化5.7%,利息金额按截至支付债权本金日计算)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于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领取,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10-64196606】)及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后方可查看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备查文件。 4.根据《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盘活博鳌沙坡岛国有资产的复函》(已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琼海市政府要求需严格按照当前规划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高尔夫球场原状”。 5.关于标的企业与深圳中盈签订《关于博鳌高尔夫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具体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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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琼海市(海南省琼海市博鳌镇沙坡岛)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许江华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60000713817299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0000010168558XU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07-2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中信城开处置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7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批复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60%股权及相关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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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98114.6268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后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经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准。 5.股权转让后,海南博鳌高尔夫有限公司不得使用“中信”或“CITIC”商标或其图形、字样。 6.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我方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公告以及本项目公告所提及的置于交易所的备查文件所揭示的内容,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独立判断决定参与受让,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期间新增的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含新增本金及对应利息),固定利率为年化5.7%,以实际占用天数计息,我方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本方及本方股东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已完成对本项目全部尽职调查,知悉标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债权债务及或有风险,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次转让标的。交割完成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而向转让方提出任何主张。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支付能力; 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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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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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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