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广西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测评服务项目自行采购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万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广西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测评服务项目自行采购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规定》(桂财采〔202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测评服务项目以自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西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测评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开展 2023年广西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测评,为广西制造业产品质量提升和质量状况分析提供技术支撑和指导。
(三)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项目预算:伍拾万元整(¥500000.00)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与目的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作为反映产品符合性质量水平的权威性指标,已被纳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是评价地方党委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承担着重要的产品质量监测与评估职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质量强国、推动建立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相关部署以及《广西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客观反映全区、14个设区市、29个制造业行业质量发展水平、主要特征、重点问题及变动趋势,为我区质量提升工作提供有力决策参考,特开展广西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工作。
(二)项目内容
(1)形成《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报告》,为广西制造业产品质量提升和质量状况分析提供技术支撑和指导;
(2)形成广西全区及14个地级市的产品质量合格率测算值、29个制造业行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测算值,为各设区市质量工作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三)商务要求
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为确保采购人项目开展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0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为准)。
2.交付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
(1)采购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
(2)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
(3)所有的税费;
(4)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4.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50%;
(2)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50%;
(3)成交供应商自收到第一次款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下一批次款项。最后结算前,成交供应商应先提交发票。
5.其他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单位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随时向采购单位解释所有成果内容。
四、项目评标
详细评标细则见本通告评标方法及标准(附件1)。
五、合同签署与工作委托
委托方根据自行采购文件及评标结果拟定采购合同,与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照自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委托成交供应商开展广西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测评服务服务项目。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自行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自行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报价表(详见附件2)。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应包含经营范围、历年承担过政府部门同类服务项目复印件)(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质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
(四)主要服务人员汇总表及相关职称(格式自拟)。
(五)法人资格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参加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服务工作方案、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含完成时限,格式自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交给招标方。招标人对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方式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再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3.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7月7日18时前递交到南宁市怡宾路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1014室。
八、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1号
联系人:黄万胜
联系电话:0771-5307987
邮编:530028
附件:1.评标方法及标准
2.报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
采购人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标准为本通告的资质要求,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二、符合性检查
采购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为本通告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符合性检查视为不合格。
三、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1.价格分……………………………………………15分
(1)评标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最后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投产品(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对其竞标价格给予6%的折扣。(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投标产品(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后报价×(1-6%);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竞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最后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最后报价。
(6)以满足文件要求且最后投标价格最低的采购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采购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采购报价)×15分。
2.服务工作方案分…………………………………65分
由各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情况独立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独立打分。
(1)项目技术方案(满分25分)
一档(5分):基本理解本项目要求,技术方案简单,描述基本完整,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
二档(15分):比较准确理解本项目要求,技术方案基本全面,描述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
三档(25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准确理解本项目要求,技术方案科学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先进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
(2)项目实施方案(满分25分)
一档(5分):实施方案一般,思路、措施简单,对项目的计划进度管理、组织实施、质量管理等内容都有简单说明的。拟投入专业人员人数5人以下(不含5人)。
二档(15分):满足一档的基础上,实施方案可行,思路、措施具体,对项目的计划进度管理、组织实施、质量管理等内容都有说明、合理,内容满足项目需求。拟投入专业人员人数5人以上(含5人)10人以下(不含10人),其中应至少包括:副高级工程师1名、中级工程师2名、全日制硕士1名。
三档(25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实施方案详细、先进、措施得当,对项目的计划进度管理、组织实施、质量管理等内容都描述清晰、准确和完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及全面性,完全满足实际需求。拟投入专业人员人数15名以上,其中应至少包括:正高级工程师2名、副高级工程师2名、中级工程师4名。
投标人实施人员投入需提供职称等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5分)
一档(5分):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文件对本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二档(10分):满足一档的基础上,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细致、可操作性好;
三档(15分):满足二档的基础上,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含有应急保障、保密及廉洁等内容,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应急团队,明确应急团队人员的岗位职责,并提供详尽细致的承诺书,保障服务期内提供稳定的售后支持。
3.信誉业绩分………………………………………20分
(1)供应商2017年至今承担过类似的项目,每个得5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成果文件复印件),本项满分15分。类似项目定义:产品质量合格率。
(2)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相关重点研究实验室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总得分 = 1 + 2 +3
二、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采购投标文件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自行采购文件实质性投标要求时,采购单位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单位应当确定项目评标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通过采购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采购单位应要求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交候选供应商不能有效说明或证明的,采购单位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被以无效投标处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协议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其余以此类推。采购单位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
(二)采购单位认为,某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单位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2
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①
单位
单价②
单项合价(元)
③ = ① × ②
备注
1






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其报价文件作报价无效处理。
2.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要求、人员要求、样品运输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报价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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