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产教融合教学楼公共区域增添监控系统项目询比公告
金额
27.3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zc20232506
预算金额27.3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医药学校
招标联系人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逸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5
公告正文
新建产教融合教学楼公共区域增添监控系统项目询比公告(招标编号:SHZC2023250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产教融合教学楼公共区域增添监控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 27.3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医药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 27.3 万元(注:超出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建产教融合教学楼公共区域增添监控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建产教融合教学楼公共区域增添监控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 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投标;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叁级及以上或《安防 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叁级及以上或省级(同等级别的)相关机构颁发的安防工 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2023 年 06 月 06 日起至 2023 年 06 月 09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现场获取或邮件(zhuyy@shzfcg.cn)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15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15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 项目名称:新建产教融合教学楼公共区域增添监控系统项目
2、 项目编号:SHZC20232506
3、项目时间要求:合同签订,接到采购方通知后 30 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
4、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 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 1 套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 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 zhuyy@shzfcg.cn 邮件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询比文件。询比文件售 价人民币 600 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 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
目营
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 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7、本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至 2023 年 06 月 09 日止。
8、报价人购买询比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 1 天以书面或 邮件形式(详见“报价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医药学校
地 址:上海市沈家弄路 700 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21-58856080*2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 联 系 人: 朱逸元、付荣
电 话: 021-62091253*8006/4
电子邮件: zhuyy@shzfc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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