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电子反拍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5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WP-350601-202308097997
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电子反拍项目
采购单位: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预算金额:15999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采用反拍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反拍。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电子反拍项目
(二)项目编号:WP-350601-202308097997
(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5号东铺头派出所、马辰 0596-2622144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
是否包安装:否
交货时间:采购款项到达网上超市指定的预收款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5号东铺头派出所
(五)反拍公告时间:2023-08-09 ~ 2023-08-11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8-11 09:00~ 17: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理解上述采购需求,核对自身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报价真实性负责,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反拍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供应商报价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反拍规则
(一) 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只需填报单价,系统按数量计算后显示报价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最高单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报价次数不限,报价以元为单位,但每次报价应低于当前最低报价5元及以上,否则不予接受。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最后报价并符合上述报价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2)终止规则:在电子反拍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供应商参与报价的,反拍终止。
(3)合同签订:反拍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订单和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该订单将被系统自动关闭并取消,按照福建省网上超市有关规定对供应商或采购人行为予以失信记录。采购人若需再采购,应重新申报。除采购任务取消或因遇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无法实施采购活动外,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不得提出取消合同,否则将予以失信记录。
采购单位: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2023年08月09日
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电子反拍项目
采购单位: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预算金额:15999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采用反拍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反拍。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电子反拍项目
(二)项目编号:WP-350601-202308097997
(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5号东铺头派出所、马辰 0596-2622144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品目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预算最高单价(元) | 控制总价(元) |
---|---|---|---|---|---|---|---|
1 |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海信/Hisense 100E5K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海信/Hisense | 100E5K | 1 | 15999.00 | 15999.00 |
是否包安装:否
交货时间:采购款项到达网上超市指定的预收款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5号东铺头派出所
(五)反拍公告时间:2023-08-09 ~ 2023-08-11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8-11 09:00~ 17: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理解上述采购需求,核对自身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报价真实性负责,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反拍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供应商报价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反拍规则
(一) 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只需填报单价,系统按数量计算后显示报价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最高单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报价次数不限,报价以元为单位,但每次报价应低于当前最低报价5元及以上,否则不予接受。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最后报价并符合上述报价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2)终止规则:在电子反拍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供应商参与报价的,反拍终止。
(3)合同签订:反拍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订单和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该订单将被系统自动关闭并取消,按照福建省网上超市有关规定对供应商或采购人行为予以失信记录。采购人若需再采购,应重新申报。除采购任务取消或因遇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无法实施采购活动外,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不得提出取消合同,否则将予以失信记录。
采购单位: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2023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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