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
金额
194.1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hm-ja-2023-57
预算金额194.1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海涛0435-6310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
(招标编号:JLHM-JA-2023-5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4.1859 万元,招标人为集安市清河镇综合服务中心
(集安市清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10kV高压变电所一座,容量为2台 400kVA的干式变压器,以及变电所内相
应的高低压设备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承揽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
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业绩认定: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
标(提供“信用中国”机构信用报告)。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6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0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
体化交易平台系统。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第1开标室
七、其他
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M-JA-2023-57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已由集安市发展和
改革局文件以集发改字【2022】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清河镇综合服务中心(集
安市清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
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集安市清河镇
2.3招标范围:新建10kV高压变电所一座,容量为2台400kVA的干式变压器,以及变电
所内相应的高低压设备等。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工期30日
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预算金额:194.185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
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业绩认定: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
标(提供“信用中国”机构信用报告)。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8日16:30时前,到吉林
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
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吉林省省级、各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
业务时,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
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5-
3295811。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网址为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
动。
4.3已参与本项目(获取文件),但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
4.4对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本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相关
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未及时
获取信息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本项目需上传电子版文件,全程电子化评标,在下载文件或制作文件过程中,如遇技术
性问题,可咨询0435-329581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9时00分(北
京时间),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第1开标室。投标人须在投标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形式:本次开标会议将通过视频直播的形式进行。各投标人提前下载“QQ”应用程
序,并于开标前30分钟内(不可提前加入)加入QQ群904527775(开标直播QQ工作群组)。
并在QQ工作群中输入以下内容: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名称
(如有)、分包编号(如有)、个人姓名、联系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
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
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
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是8914036159000001-20230925004; 或通过吉
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或保险公
司出具的保函(有效的投标保函需由被保证人自行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保证人开具保函,
保函接收单位或监管部门自行判定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
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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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清河镇综合服务中心(集安市清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地址:集安市清河镇清华大街99号 邮编: 134299
联系人:于枚平
电话:1326979695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鸭江路1357号 邮编: 134299
联系人: 刘海涛、张君
电话: 0435-6310906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栾忠强
电话: 0435-6227783
2023年9月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清河镇综合服务中心(集安市清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地 址:集安市清河镇清华大街99号
联系人:于枚平
电 话:13269796953
电子邮件:1326979695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集安市鸭江路1357号
联系人: 刘海涛、张君
电 话:15143525551
电子邮件: 2807957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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