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市2023年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现场核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7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xcsz-2023042
预算金额7.79万元
招标公司宿州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包工17334517896
中标公司安徽皖泽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7.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HXCSZ-2023042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2023年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现场核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泽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与延安路交叉口皖都徽韵16栋2306
成交金额:77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亚萍、王运来、曹爱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 B#16 楼,联系方式:1733451789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水利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水利局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通济一路39号
联系方式:0557-3025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 B#16 楼
联系方式:17334517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工
电话:17334517896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2023年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现场核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泽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与延安路交叉口皖都徽韵16栋2306
成交金额:77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2023年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现场核查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水利部级省水利厅下发我市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260个(参照往年暂定,以实际下达为准),按照标准进行现场核查认定。 服务要求:合同服务期满后,提交宿州市部省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成果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最后一批遥感监管任务的现场核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亚萍、王运来、曹爱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 B#16 楼,联系方式:1733451789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水利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水利局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通济一路39号
联系方式:0557-3025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 B#16 楼
联系方式:17334517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工
电话:1733451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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