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总包项下钢管框架采购标段3氧气用管道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7-2260sccjs112/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姚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18-8225950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0
公告正文

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总包项下钢管框架采购标段3氧气用管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包号:0747-2260SCCJS112/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招标人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总包项下钢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0万吨/年促进剂M装置、2.3万吨/年促进剂DM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NS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CBS装置、2万吨/年促进剂DCBS装置、6.7万吨/年硫回收装置、6万吨/年二硫化碳装置,同步实施给排水、供电、供气、废液焚烧装置、高浓度有机废水活性炭吸附及再生装置、废气RTO装置、原料罐区、产品仓储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实现10万吨/年促进剂M2.3万吨/年促进剂DM4万吨/年促进剂NS4万吨/年促进剂CBS2万吨/年促进剂DCBS6.7万吨/年硫回收、6万吨/年二硫化碳的生产能力。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划分3个标段,标段1不锈钢无缝钢管、标段2不锈钢焊接钢管、标段3氧气用管道框架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201811日至今,投标人无违约行为、失信行为等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查询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不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6投标人信誉良好,201811日至今,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无严重违约或其它不良记录,无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或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的事件(由投标人根据公司201811日至今发生的重大事故情况、违约情况、其它不良记录情况或处罚事件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后否决其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7招标人将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三天内下发第一批采购订单,投标人须承诺无论是否签订合同或收到预付款,须在收到采购订单的30天内陆续交货(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8投标人财务情况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连续三年(2019-2021年,如2021年审计未完成则提供2018-2020)的资产负债率均高于75%,其投标被否决;

连续三年(2019-2021年,如2021年审计未完成则提供2018-2020)无盈利,其投标被否决。

注: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9-2021年,如2021年审计未完成则提供2018-2020)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

3.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涵盖标的物),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10业绩要求:

①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所投标的物须有在投资规模≥30亿元化工项目上成功交付的经验(须提供201811日至今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用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投资规模、设备名称、签字/盖章页);

②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6份类似产品销售业绩(须提供201811日至今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用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货物名称、签字/盖章页)。

注:①投标人所投业绩只计算一次,同一项目下采购合同可累计合同金额但不重复计算业绩;

②类似产品业绩是指:标段1为合同额≥800万不锈钢钢管,标段2为合同额≥800万不锈钢钢管,标段3为合同额≥200万氧气用管道。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2419日至2022424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5109:30

5.2递交方法:每个标段单独密封,由专人或邮寄方式递交,每个标段提供一正两副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会议室1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会议室1

7、其他公告内容

7.1招标范围:不锈钢无缝钢管、不锈钢焊接钢管以及氧气用管道采购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

*7.2交货期:收到采购订单的30天内陆续交货。

*7.3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7.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上发布。

7.5招标人特别声明:

(1)本次招标划分3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中标人;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所投货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3)向中标人发出《采购订单》的实际采购量将参考其实际交货及时性、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等情况;本项目实行分批供货,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

(4)合同有效期:合同签字生效后2年。

*7.6调价机制:

(1)不锈钢无缝钢管调价机制:

价格调整:

基于宝钢、太钢、永兴特钢管坯价格表,选择304不锈钢管坯的价格调整幅度作为304系列、321 系列调整价格的依据,选择316不锈钢管坯的价格调整幅度作为316系列、347系列调整价格的依据。价格调整幅度为买卖双方协商后的一家钢厂管坯月度价格的平均值比较开标月份的差值。

价格调整:各月执行的价格为Pi,月度执行价格调整幅度为△Pi

Pi=P0+Pi

Pi=P管坯i-1-P管坯0

其中,P0为基础价格,△Pi为调整幅度,P管坯0为基准价格月份管坯平均出厂价格,P管坯i-1为第i-1月管坯平均出厂价格。

执行首月执行招标基础价格P020224月开始,当执行月的管坯价格较招标月累计价格变动幅度≥500/吨时,按照调价公式进行调价。在每次调价后,以调价月为新的起点,重新累计计算管坯调价幅度,当月度累计变动幅度≥500/吨时,按照调价公式进行调价。以此类推,直至执行末月。

特殊说明:

卖方依据协议供给买方的产品必须是卖方自己生产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质量合格的产品。管坯来源必须是宝钢、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管坏成型方式为锻打(130mm以下可以为轧制)。如卖方拟变更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的主要原材料或外购件,则视为对本协议的变更,必须书面向买方申请并得到同意,否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如遇有特殊技术要求,由买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管道定尺加价率 8%

(2)不锈钢焊接管道调价机制:

采购基价P0:采购协议的采购基价,为含税人民币元/吨,一经发布,保持不变。

产地差价:不考虑产地差价。

价格调整:本协议各月执行的价格为Pi,月度执行价格调整幅度为ΔPi

i月的执行价格计算方法详见公式-1、公式-2

Pi=P0+?Pi 公式-1

?Pi=Pi-P0 公式-2

其中,P0为基础价格,?Pi为调整幅度,P0为基础价格月份太钢、宝钢管板平均出厂价格(参照大明官网公示价格)Pi为第i月太钢、宝钢管板平均出厂价格(参照大明官网公示价格)

当单月或累计|?P_i |200/吨时,月度价格按照公式-1至公式-2对价格进行调整。

当单月或累计|?P_i |200/吨时,价格不做调整。每月25日(节假日后延)决定是否需要调整。

(3) 以上合同签订后的价格不受订货数量、批量及供货周期的影响。如遇特别情况应由买卖双方协商另行确定价格。双方对价格调整进行协商过程中,卖方不得以价格变化为由拒绝接收采购订单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正常供货。

在框架有效期限内,如出现《采购清单》规格外的物资采购,若按照类似的规格可以确认价格,则按照框架协议价格执行,若无法确认,双方可以就该新规格的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规格的产品价格,并执行。

(4) 中标厂家需承诺,中标合同签订后原则上6个月内价格不做调整。

*7.7剩余材料处理要求:

(1)买方项目现场剩余未使用过的材料,经双方友好协商,原价返回框架协议供货商,运费仍由卖方承担。

(2)若买方发出的订单有减项,且卖方对于减项内容未完成发货,则减项的部分卖方无条件接受由于买方取消的减项内容而进行的订货合同减项的变更。

*7.8如存在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将取消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9招标文件中标“*”项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7.10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

举报电子邮件:zwb2120@hlet.com

举报地址:西安市唐延南路7号华陆大厦华陆公司/纪检监督部门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7

联系人:姚工、侯工

电话:029-87989579029-87988580

电子邮件:yg1796@hlet.comhc2863@hle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

邮编:222000

联系人:王工、朱工

电话:0518-82259508

传真:0518-82258528

电子邮件:wangpingan01@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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