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市东河区执法局东河区景观示范街建设店招二标段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6〕3573号)
金额
185.0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6/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5.08万元
招标联系人闫绪415500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彩虹0472-260596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河区景观示范街建设店招二标段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东河区景观示范街建设店招二标段
采购编号: 包采公〔2016〕3573号
评审日期: 2016年08月30日
公示日期: 2016年08月31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的企业且经营范围中包括本项目;财务状况良好。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6、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法人身份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解放路义和楼北侧
采购人联系人: 闫绪
采购人联系方式: 41550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4729 0004 3410 70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支行
项目负责人: 金彩虹 任晓利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605960
采购文件: 店招招标文件2标段7.20.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E 2016年08月30日 1,850,800.00 包头市亚永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保利花园一期2S-39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阎丽 杨军 张建国 武建梅 闫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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