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1号电子汽车衡秤体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1号电子汽车衡秤体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1.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1号电子汽车衡秤体采购
招标编号:YTDL-2024-WZ-01-裕中-017
招标范围: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台梅特勒-托利多电子汽车衡秤体,包括原设备的拆除,新设备设计、制造、供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检测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卷。
交货及施工进度: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更换工期定为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交货及施工地点: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通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2 投标人须为梅特勒-托利多授权单位;
2.3 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国内3台次梅特勒-托利多电子汽车衡销售合同业绩;
2.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5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8 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
2.9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货物。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扫描电子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格式见附表一)同时必须提供满足本公告2.2、2.3条款要求的扫描电子版证明文件(格式见附表二),投标人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须为1个PDF文件,邮件主题须为:报名单位+项目名称)。
3.1.2招标人将向满足购买标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帐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并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或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3.2招标文件售价: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联系人:付红侠
联 系 电 话:0371-69937091 15937117873
传 真:0371-69937091
电 子 信 箱:zzyzwzzb2016@163.com
附表一: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如下表)
招 标 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名单位名称 | ||
报名文件招标项目名称 | ||
报名文件招标编号 | ||
单位地址、邮编 | ||
联系人 | 姓名 |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常用) | ||
传真 | ||
标书费发票信息(公司名称) | ||
购买单位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所用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账号 |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根据此银行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发票) | |
报名日期 | ||
投标报名人签字 |
注:报名审核通过后,电汇标书款时必须注明“购买单位”及“(招标编号)标书款”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单位公章:
附表二:报名资格审核文件
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 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方填写) | 报名文件所在页码 | |
1 | 营业执照 | ||
2 | 投标人须为梅特勒-托利多授权单位; | 授权单位: 被授权单位: 授权有效期: | |
3 | 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国内3台次梅特勒-托利多电子汽车衡销售合同业绩 | 合同1:(需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机组容量) 合同2:(需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机组容量) |
★注:
1、此表请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资格标准要求的业绩认真填写【必须附相关合同证明材料的PDF版扫描件】 ,如本表提供的业绩不满足要求会导致其无法购买标书。
2、合同证明材料需附主要内容页(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型号参数、技术协议相关内容等),无相关合同证明或材料不全,在审核时将不予确认。
3、项目成功运行业绩须提供用户或第三方证明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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