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信息处波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4.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w-xx-202401-04
预算金额4.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9
公告正文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信息处波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FW-XX-202401-04
二、项目名称:信息处波分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498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过去多年进行了教育城域网的改造,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以市电教馆为核心的网络架构,直属学校(单位)通过裸光纤与市电教馆相连接,利用光路传输设备实现业务隔离,提高了整体业务的可靠性。为确保学校与电教馆之间互联线路的可用性、稳定性、安全性,计划向服务提供商租赁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类型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1
基础电信服务
(裸纤)
本端:学校机房
对端:市教育馆机房
1

2
光路传输设备
(学校)
时分复用以太单盘,上行10GE,下行8路GE
1

SFP封装-1.25Gbps-850nm-550m-多模
8

XFP封装-10Gbps-1550nm-40km
1

3
光路传输设备
(电教馆)
时分复用以太单盘,上行10GE,下行8路GE
1

SFP封装-1.25Gbps-850nm-550m
8

XFP封装-10Gbps-1550nm-40km
1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提供商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向比选人提供合格的服务,保障比选人系统稳定运行。
(2)在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服务提供商应每月到采购方指定位置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并每月提供给比选人《业务服务交付报告》。
(3)服务提供商应采购一定数量的备件,对有损坏的设备进行先进行备件替换,再进行免费维修,保证采购方线路不中断。
(4)服务提供商保证所安排的技术人员具备合同约定服务所必须的技能,获得相关认证,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在项目执行中能与比选人正常沟通。
(5)服务提供商对服务过程中的技术文档应妥善保存,对于服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如实记录,并经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6)服务提供商在服务中接受比选人的监督,与采购方通力合作,接纳采购方的合理建议,提高服务质量。
(7)服务提供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现非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软硬件问题导致系统故障,应及时向比选人汇报,在获得比选人的许可和费用确认后另行处理。
(8)应急响应:服务提供商提供7*24小时故障受理的电话响应,以及7*8小时上门服务,接到比选人报障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修复,设备损坏类的经采购方认可后可延长修复时间。
(四)维护要求
序号
类别
维护项
维护子项
1
光路传输设备
硬件巡检
每月到用户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全年不少于12次。
每月对设备硬件型号、光模块检查
检查设备之间的线缆连接是否完好并与标识相符
检查传输设备显示灯是否正常,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设备维修
对有损坏的设备进行先进行备件替换,再进行免费维修。
性能管理
网络带宽测试,光纤线路衰减测试

(五)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维保期结束后15日内支付余款
四、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申请单位和个人需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标书中应包含下列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等复印件;以上证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且真实有效。
2.投标单位只能提出一个确定价格,我校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格。
3.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增删。
4.投标人填写投标书后,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必须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姓名、日期,将投标书密封,密封袋外写上日期、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人须对将提供的服务质量、规格、供货响应时间等要求提供保证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书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违背承诺的事件产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校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进行。
七、招标程序
1. 报名及资质审核:报名投标截止日为2024年01月29日,投标单位携带投标报名材料至学校后勤处查验,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标。报名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身份证(非法人本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盖章。
2. 递交投标书:资质审核通过后,投标方将投标书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封口四周贴上封条并加盖公章,将投标书送学校后勤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16:00,逾期拒收。
3. 开标和评标:学校纪检部门将组织开标并进行审核、评选,择优选择投标单位。
4. 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后,招标单位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5.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待招标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签订订货合同后,其它投标文件自然失效。
八、开标、评标及定标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开标、评标。
2.中标条件:在完全满足本次招标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将通过对投标人的质量、业绩、价格、信誉、实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为维护投标方声誉及商业机密,对未中标单位恕不作任何解释,所有投标文件恕不退还。在招标过程中如果出现不正常现象,评标委员会有权重新招标。
九、中标单位责任
1.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配合我校完成合同的签订事宜。
2.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对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相关信息。
十、招标信用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近三年在本校或其他单位有严重不良记录者;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十一、联系方式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03370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致能大道108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