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公司谏壁电厂基于数据驱动的高温管道安全风险智能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公司谏壁电厂基于数据驱动的高温管道安全风险智能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谏壁电厂基于数据驱动的高温管道安全风险智能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1144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1144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郑国栋 电话:025-86728611
邮箱:20002974@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谏壁电厂基于数据驱动的高温管道安全风险智能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1144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11447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425.000000 | 428.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新疆恒联能源有限公司#2锅炉安全评价、新疆恒联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11月03日 2、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号锅炉整体安全性评价、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02月28日 3、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锅炉内部检验及其附属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03月23日 4、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号锅炉内外部检验及寿命评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04月07日 5、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再热蒸汽热段管道低硬度区域剩余寿命评估、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1月24日 6、汕尾电厂基于落实国家市监特515号文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排查及鉴定性检验技术研究与运用、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44256 | 1、利港电厂1号机组延寿测试项目技术服务、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2022.4-2022.8 2、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利港电厂2号机组延寿测试项目技术服务、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2023.3.1-2023.7.1 3、徐塘公司4号机组锅炉、压力容器 定期检验合同书、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2.26-2023.3.26 4、江苏能源乌拉盖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苏能(锡林郭勒)发电有限公司、2022.9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郑国栋 电话:025-86728611
邮箱:20002974@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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