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七局机场二高SG03标随车起重机设备租赁询价单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七局机场二高SG03标随车起重机设备租赁询价单
询价标的1
采购要求
对供应商要求
询价书名称 | 中铁七局机场二高SG03标随车起重机设备租赁询价单 |
询价书编号 | rfq2023-07-19324239 |
联系人 | 贺凯峰 |
联系电话 | 17369220676 |
电子信箱 | |
采购单位 | 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SG03项目经理部 |
纪检监察联系人 | 物资设备部 |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 027-51130743 |
其他说明 | 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时必需提供签章版报价单,填报的单价必须是含税价,与盖章版报价单需保持一致。 |
物资名称 | 随车起重机租赁 |
规格型号 | 20t |
定货要求 | |
采购数量 | 15 |
计量单位 | 月 |
交货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涉外学院 |
交货日期 | |
备注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7-21 16:33:55 |
标的类型 | 设备租赁 |
收货人 | 贺凯峰 |
收货电话 | 17369220676 |
交货方式 | 车板交货 |
保证金金额 | 0 |
缴费账号 | 11014561071009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结算方式 | 账期支付(进场后90天内结算) |
发票种类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支付条件 | 银行转账或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负债端供应链金融(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每期结算完成后甲方三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金额的40%,40%工程完工后三个月支付,剩余20%待工程结束本合同封闭之日起满12个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来源于业主对甲方结算款的支付,如果业主未将当期结算款项按约支付给甲方,则根据风险共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付乙方的款项的期限做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
要求资质名称 | 无资质要求 |
要求资质说明 | 无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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