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公示牌及文印、宣传采购项目(包三宣传)
包号:包三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不干胶设计、印制
张
A4
0.55
1000
含设计制作费,限1000份起印单价,不足1000或超过1000份另议
2
A3
1.2
3
A2
3.2
4
铜板纸印刷
0.45
含设计制作费,限1000份起印单价,不足1000或超过1000份另议。
5
6
2.8
7
宣传二折页设计印制250克铜板纸彩色双面
1.8
含设计制作费,1000份起印单价,不足1000份或超过1000份另议。
8
2.6
9
宣传三折页设计印制250克铜板纸彩色双面
含设计制作费,,1000份起印单价,不足1000份或超过1000份另议。
10
11
小餐饮良好行为规范宣传海报
不干胶
12
餐饮良好行为
规范宣传海报
A1
6.4
13
厨房标签标识
195*75mm
0.25
14
资料收纳袋(餐饮科)
个
370*280mm
15
餐饮良好行为规范宣传牌(28篇)
45*60cm
16
45*20cm
17
45*30cm
2.2
18
A
60*65mm
0.8
350G白卡海德堡4色印刷,覆膜,冲圆角不干胶
19
B
20
C
21
绿脸(笑脸)
22
黄脸(微笑)
23
红脸(平脸)
24
其他
依照市场行情议价后增补清单,按实结算。
25
1.中标单位负责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各单位宣传业务的,委托单位发出委托要求后,定点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无特殊情况,除较复杂、大型的的任务之外,48小时内必须服务到位,并安排有专门承接业务的人员。
2.中标人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安排工作人员1-2名,为采购人业务提供全程对接服务,在单位业务量大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采购人项目按时按量到位。中标单位工作人员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服务过程中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按采购文件要求材质设计印制,供应商提供专人负责与各单位进行业务对接,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并开展相关工作,且能做到随叫随到。如遇到紧急工作任务,能配合加班等相关工作。
1、委托单位在收到中标单位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在验收过程中或质量保证期内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单位应负责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委托单位在中标单位按规定交货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中标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
4、委托单位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1.我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我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时,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因一方延迟履行而遭遇不可抗力时,不能免除迟延履行一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如果存在印刷错误、未按甲方要求时间交货等违约行为,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