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31.0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峰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雪锋0510-868590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国乐岛项目景观绿化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乐岛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国乐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行审投{2020}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阴城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阴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国乐岛项目景观绿化(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澄江街道锡澄运河东、闸桥河西南、五星路北     
2.1.2建设规模:国乐岛项目,位于江阴市澄江街道锡澄运河东、闸桥河西南、五星路北,项目用地面积约120000m2。
国乐岛项目室外景观工程包括园林土石方、广场铺装、园路、停车场、排水设施、水景旱喷、景观廊架,下沉广场、景观护岸、运动场地、屋顶及室内景观小品等;室外绿化工程包括室外地面、下沉广场、屋顶范围的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绿篱色块、草坪种植。
建设单位为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阴城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阴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杭州中联筑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TOPOS 景观建筑师事务所深圳拓柏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江苏中锐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1.3合同估算价: 6831.06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11 月 10 日,竣工日期:  2024  年5月 7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清单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园林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关键页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2)园林相关专业指:风景园林、园林景观、园林绿化、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规划、环艺、园林、园艺、农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林学、环境设计等相关专业。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职称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中,但认为符合园林专业要求的,可在招标提疑截止前提出,招标人认为符合要求的,将以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在答疑期提出的,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回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业绩要求:2020年 9 月 15 日至2023年 9 月 14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在1000万元以上的景观绿化项目施工业绩。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为准。景观绿化工程不包括单纯绿化或景观工程,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出景观或绿化内容的,还须提供原建设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 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 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7.0诚信库信息为准。
√ 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2  年 9  月 1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项目负责人为牵头单位委派。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 24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iangyin.gov.cn/ggzy/);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10 月 8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阴市大桥南路 18 号,联系电话:0510-86071301。
10.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登录江阴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阴城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阴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建设大厦、江阴市澄江中路8号
邮 编:     214400       
联系人:   李峰、王猛、李望涛    
电话:  0510-86070709、0510-88033317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江阴市朝阳路55号西单元八楼 
邮    编:  214400                    
联 系 人:  史雪锋                 
电    话:0510- 86859058、1377128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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