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预算管理与财务核算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预算管理系统系统运行维护规范编制器材设备工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友NC软件中间件Oracle11g企业版数据库软件服务器密码Oracle9i企业版数据库软件会计核算报表与分析票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审计工作及相应数据的输出系统安全补丁操作系统补丁打补丁系统防病毒相应软件参数设置防火墙设置安全检查相关应用程序数据源密码异常情况处理软件操作使用指导系统异常数据异常处理系统与客户端环境适配调整数据库优化调整数据库归档日志扩充数据库表空间数据库性能的优化日志分析检查系统的相关服务器软件系统运维开发运行日志的检查补丁更新检查业务数据的备份情况政府采购计划申请单劳务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系统功能功能升级新增完善部分功能数据处理数据抽取基础数据人员及角色审批流程控制参数单据模板调整适应性变化调整培训费申请单据格式修改预算编制会议费会签审批流培训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系统控制运算逻辑查询统计账务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分析表部分单位部分模块数据维护财务备份数据服务审计数据审计软件导出Excel格式的数据杀毒安装数据定期备份检查安全管理软件服务控制节点系统优化设计服务解决方案关键测试新模块平滑过渡市场监管系统管理模式状况业务流程信息化软件技术架构系统的正常运行升级版本的改动制度的变更操作指导软件维护硬件运行环境软件模块业务实现安全机制软件运行维护其他服务优化系统环境软件系统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2022-jc11420
预算金额30.04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莹025-83606552
中标公司江苏润嘉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YC2022-JC11420
二、项目名称: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预算管理与财务核算系统运行维护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江苏润嘉电子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21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元整
4、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预算管理与财务核算系统运行维护
服务要求: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预算管理与财务核算系统运行维护,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一年
四、评审专家名单:朱瑞、林秀玉、郭锦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的80%向代理机构缴纳;
2、收取金额:人民币3588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本次成交公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5012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
联系人:孙莹
联系电话:025-83606552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4日
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预算管理与财务核算系统运行维护采购文件.doc 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预算管理与财务核算系统运行维护采购文件.doc项目编号:YC2022-JC11420竞争性磋商文件规范专业高效规范专业高效
与财务核算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名称: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预算管理
代理机构: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7一、总则6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一章采购邀请3目录二零二二年五月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七、其他14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4五、成交12四、磋商与评审10三、响应文件的递交9
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3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32一、评分索引表31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29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第四章项目需求20
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预算管理与财务核算系统运行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6月13日14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预算管理与财务核算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第一章采购邀请附件40五、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39四、磋商响应报价表38
1.5采购需求: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预算管理与财务核算系统运行维护,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1.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04万元;1.3预算金额:30.04万元;1.2项目名称:2022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预算管理与财务核算系统运行维护1.1项目编号:YC2022-JC11420一、项目基本情况
(2)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1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1时间:2022年6月1日9时整起至2022年6月8日16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凤凰西街支行账户号:158899474账户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费用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3.3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3.2方式:由潜在供应商代表按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附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开票资料及采购文件的汇款凭证,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jsyc08@qq.com(注:“采购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五、响应文件开启4.3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1101室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14时整(北京时间)4.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6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3.4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电子文件(word格式,U盘)1份7.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七、其他补充事宜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5.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1101室5.1时间:2022年6月13日14时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老师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名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1采购人信息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7.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联系电话:025-83606552联系人:孙莹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25-85012065
1.3如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则须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1.2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参考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采购。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章磋商须知
4、参加磋商费用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1满足本磋商文件“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2、项目采购方式
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本次招标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用。4.2本次磋商采购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用。采购文件工本费具体收取办法详见采购公告。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收取。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7.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6.2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9.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9、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3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详见项目需求。10.2标的物10.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磋商响应报价表9.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9.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或万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5报价采用的货币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10.4其它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参与磋商响应人的报价应包括所响应服务费用、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代理服务费、项目评审费(本项目预算已包含评审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将评审费用计入报价)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0.3有关费用处理
12、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11.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1.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11.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11、项目需求响应方案10.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12.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2.5供应商应主动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2.3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12.2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12.1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代理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12.6.6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2.6.5与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2.6.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2.6.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12.6.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12.6.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
13.2.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13.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3.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磋商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2.6.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14.2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14.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1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3.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3.2.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13.2.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16.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16.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16.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8、磋商仪式四、磋商与评审17.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7、磋商响应有效期
20.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0.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0、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9.2磋商小组由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19.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9、磋商小组
22、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1.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20.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2.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22.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2.1.1资格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2.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2.3.4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22.3.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2.3.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2.3.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如果收取);22.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23、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2.5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2.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2.3.8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2.3.7其他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22.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3.2评审方法和标准23.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23.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3.1磋商程序
24、确定成交单位五、成交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3.2.2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3.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4.4.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4.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4.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4.3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通知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磋商响应函”中的通讯信息,并确保通讯设备畅通,如因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无法及时接收领取成交通知书的信息,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5、质疑处理24.4.7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24.4.6将采购合同转包;24.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4.4.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4.4.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5.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5.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个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的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5.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5.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5.1.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5.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5.4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25.3.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5.3.4提起质疑的日期;25.3.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事实依据及证据材料;25.3.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25.3.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5.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5.5.4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5.5.2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质疑。25.5.1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质疑。25.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6.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26、签订合同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25.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并且须确保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否则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7质疑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有效质疑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5.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7.2代理机构不接收在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样品。27.1如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及时退还。27、样品七、其他26.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项目名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4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移交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将样品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封存。27.3未中标样品在评审结束后统一退还(退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供应商应在接到退还通知后1天内将样品搬离样品递交现场,超过时间未退还的样品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置。
1.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的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一、采购标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乙方(卖方):甲方(买方):项目编号:
。3.1付款方式:三、合同款支付2.2本合同金额包含项目实施所有费用(包含工资、福利、保险、劳保等人员费用、相关产品费用、专利技术及相关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小写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二、合同金额
5.2服务地点:。5.1服务期/交付期:。五、服务期、服务地点4.1本项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本合同有效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7.1甲方依据采购文件上的项目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考核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考核验收标准为:七、甲方权利和义务: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承接。6.1本合同范围内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承接;六、转包或分包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7.6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的需求标准和质量做出相应变动。7.5因突发情况,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和器材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并予以配合。7.4甲方有义务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7.3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服务经考核验收不符合技术服务要求和标准的,由乙方承担验收费用。7.2对专业技术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或组织相关的技术专家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检测报告或验收报告。
8.6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须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8.5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管理情况汇总报送甲方。8.4乙方应保证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等,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侵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8.3对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8.2乙方应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对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做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8.1乙方应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及响应文件所作的承诺完成服务工作。
9.4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完善但逾期提供约定要求服务的,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处理。乙方拒绝完善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9.3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自然日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9.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1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取消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九、违约责任8.7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②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未达到约定要求,修改或整改超过3次仍然无法达到约定要求。①乙方逾期未实施或完成约定服务超过10个自然日。(2)甲方有权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1)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0.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十、合同的解除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十一、补充条款10.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与本合同的相关内容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③乙方有转让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
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十三、诉讼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甲方全称(盖章):乙方全称(盖章):14.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两份。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使预算编报符合《预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更加科学的预算编制基础数据库,使预算编制有理有据,贴合实际情况,编制依据能得到充分体现,审核更方便、更放心。根据预算法和省财政厅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为了适应不断深化的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经费内控和预算绩效等管理需要,通过开发预算管理软件,搭建“五库”(资产信息库、合同信息库、预算库、支出库和基础信息库)、“三平台”(预算编制平台、预算执行平台和综合分析平台),全面实现“预算、支出和资产”三方面的有机融合,促进部门预算编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质量和效率。通过此系统的应用,真正做到财务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1.1预算管理系统一、基本情况第四章项目需求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政策:目前省局预算管理系统系统采用B/S技术架构,使用的是NC软件中间件,Oracle11g企业版数据库软件为系统存储的管理系统软件。省局共2台WindowsServer2008R2企业版服务器,每个点每天自动备份保留最近10天的数据更新,分布存储数据情况定期检查、人员和密码更新,以确保数据安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从2020年开始使用,预算编制及经费的申请、报销更加便捷、规范和科学,对本单位的预算动态管理及经费内控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为保障2022年该系统的正常运行及适应性管理变化,需要提供相应的系统运维。3)能增强全员预算和绩效管理意识,共同参与财务管理,扩大民主监督的权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使各部门能随时掌握预算项目经费的申报、使用和结余情况。能及时动态了解经费申请到报销完成的全过程。自动关联(查询)到审核必要的依据信息,既控制了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又方便了相关的审核。实现预算从编制、执行、反馈真正落实到使用部门,落实预算的动态管控。
7)《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费用报销管理暂行规定》6)《江苏省财政厅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5)《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4)《江苏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3)《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原省质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从2008年开始正式上线使用以来,运行和维护工作从未中断。系统使用的是用友NC5.7产品平台,用友NC软件中间件,Oracle11g企业版数据库软件作为系统的存储系统软件。省局共2台WindowsServer2003企业版服务器,每个点每天自动备份保留最近20天的数据更新,分布存储数据情况定期检查、密码更新,以确保数据安全。原省工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从2004年开始正式上线使用以来,运行和维护工作从未中断。系统使用的是用友NC3.02产品平台,用友NC软件中间件,Oracle9i企业版数据库软件作为系统的存储系统软件。省局共2台WindowsServer2003企业版服务器,各地市局各保留2台服务器,每个点每天自动备份保留最近10天的数据更新,分布存储数据情况定期检查、密码更新,以确保数据安全。2019年为满足对接省财政系统的需要,省局进行了系统数据(总账和报表)迁移升级,目前省局存在NC3.02和用友NC5.7两套系统数据,各地市独立保留的系统NC3.02没有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电子数据的保存年限为30年,同时为了方便查询和审计的数据输出,保障该软件的正常运行和相应的维护也是必要的。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质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包括:1、会计核算;2、报表与分析;3、票据管理;4、固定资产管理。该系统主要保存了从2008年-2018年的全省各单位(近1000左右账套)的总账、报表、票据、资产等数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财务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包括:1、会计核算;2、报表与分析;3、票据管理;4、固定资产管理等。该系统主要保存了从2004年-2018年的全省各单位(近1000左右账套)的总账、报表、票据、资产等数据。1.2财务管理系统
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3)《单位财务管理办法》2)《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政策:自2019年1月1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启用新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原江苏省工商局、质监局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满足原行政、事业、社团和工会等单位对历史(2004-2018年)账务、报表数据的查询与分析、审计工作及相应数据的输出等需要;同时满足部分单位部分模块的正常使用。
保障应用服务正常运行,包括不限于服务器和软件系统的的维护。如满足年度全年预算编制、执行和数据分析工作的实时需要。2.1预算管理系统二、服务需求7)行政、事业、社团、工会、企业等会计制度6)《中国内部审计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6)定期更新系统安全补丁。配合信息中心为服务器和操作系统进行升级与打补丁,进行系统防病毒。根据信息中心统一要求及时处理国家突发病毒预防,封存病毒常用传播端口,开放新的端口及相应软件参数设置、防火墙设置。5)安全检查:定期更新数据库、服务器密码以及相关应用程序数据源密码。4)异常情况处理,包括不限于数据、单据的异常处理和与其他相关联数据的比对调整等。3)指导和解决用户使用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包括不限于无法登录、人员及角色的变动调整,使用指导,包括系统异常、数据异常处理,解锁和环境适配等。2)数据库优化调整、清理数据库归档日志、扩充数据库表空间,数据库性能的优化、日志分析检查等。1)定期检查系统的相关服务器、软件系统及相关数据状态,如定期进行相关运行日志的检查、安全检查、补丁更新及检查业务数据的备份情况。
对经费申请单由申请一次仅可一次报销修改为申请一次为多次报销。增加政府采购计划申请单相关功能。增加劳务费、师资费发放有关明细项目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功能。9)根据出现的问题和新的业务管理需要,更新和完善部分系统功能,进行软件系统运维开发,提供功能升级。针对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根据省财政有关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管理要求,结合内控规范管理制度要求,财审处对软件功能提出新增、优化和完善部分功能需求,进行相应新增、优化和完善开发(详见采购人运维开发需求):8)完成用户交办的包括突发的数据处理工作,如与财政预算系统的对接需要的数据处理、审计需要的数据抽取等。7)根据新的财政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关基础数据、人员及角色、审批流程、控制参数、单据模板调整等适应性变化调整。
按人教处要求调整培训费申请单据格式。修改预算编制(一上、二上)中会议费、培训费明细项;会议费和培训费申请增加会签审批流;根据省财政有关“三公”经费管理要求,新增“会议、培训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其他:修改"日常公用定额"项目系统控制运算逻辑及相应查询统计。
2)解决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无法登录、忘记工号或密码、人员调整的使用指导、软件操作使用指导、系统与客户端环境适配调整等。1)满足省系统对账务、报表、票据、资产等历史数据的查询和输出(如审计等)保持原省工商财务管理系统、原省质监财务管理系统分别从2004年、从2008年正式上线运行以来一直处于正常运行和维护状态。该系统运行和维护主要工作:2.2财务管理系统根据预算管理模式,系统项目名称的规范和调整。修改“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分析表”取数规则。
c)其他维护:满足部分单位部分模块的正常使用等。b)其他情形的数据维护要求等,如财政所需要的财务备份数据等。其他使用方需要的对内、对外的突发、紧急的数据服务要求。a)根据软件系统日志,定期检查省局数据的异常情况的检查及处理。5)其他维护4)协助各单位审计工作需要,进行审计数据的抓取。如使用对应版本的审计软件取软件抽取数据或导出Excel格式的数据等。3)服务器和软件系统的的维护。如定期杀毒、操作系统补丁的安装、数据库维护及数据定期备份检查、安全管理等。
采购人在服务期的最后一个月,依照各软件服务相关的服务要求,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验收。三、验收要求采购人需要的对内、对外的突发、紧急的数据服务要求。为适应财政部门每年不断变化的预算和核算新要求,需要及时变更相关基础数据和控制节点,必要时进行系统优化和软件修改。根据采购人的新业务需求,设计相应的服务解决方案。协助采购人制定关键测试案例,测试产品升级的模块,确保新模块能够正常上线和平滑过渡。通过多年对市场监管系统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行业制度、管理模式、状况、业务流程和(预决算)管理控制等方面的深入了解,分析财务预算信息化及软件技术发展方向和趋势,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为采购人提出管理系统合理建议。2.3其他服务
为保证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响应和解决,以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预算管理系统要求专人常驻提供现场服务。五、服务要求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四、服务时限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旅行服务承诺,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可根据情况扣除服务费的百分之五作为赔偿。对应按上述要求完成的维护服务,如未能按期完成,采购人有权只按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支付费用。
用户人员的变动提供及时更新。针对升级版本的改动以及制度的变更、培训中的疏漏,进行必要的操作指导,对软件维护项目所涉及软件的硬件运行环境、软件技术架构、各软件模块功能、业务实现、安全机制以及相互之间的关联关系有全面的理解。按照统一管理规范,记录软件维护情况(含电话维护)、使用软件情况,定期通报采购人。对于上述服务3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的,必须现场解决的故障在24小时内增加人手上门进行现场服务。响应供应商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和采购人保持一致。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支持服务。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派专人在省局通过采购人内网提供服务;及时排除软件、数据故障,现场解答用户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针对服务需求,预算管理系统要求投标人在现场提供不少于1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软件运行维护服务、数据维护服务和其他服务。
一、评审方法与成交原则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第二期付款:运维期满前三十日内,供应商完成合同履约并出具运维报告,运维管理部门对年度服务质量和工作量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款项。(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由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六、付款方式有责任为修复软硬件故障后的系统提供重新安装软件系统、优化系统环境等服务。
(一)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评分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20) | 1.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20。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 | 20 |
2 | 技术方案(50分) | 2.1参与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具体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的得20分,有负偏离的每项减2分,扣完为止。(供应商需在“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逐项填列所提供产品的参数及服务承诺,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磋商响应文件的页码位置,否则评审小组有权做负偏离处理)(20分) | 20 |
2 | 技术方案(50分) | 2.2响应方案针对软件维护项目涉及软件所实现的功能、业务、以及相互关联关系的理解程度,理解透彻,能够准确描述的,得6分;理解基本准确,描述较准确的,得4分;理解不准确得2分;其他不得分。 | 6 |
2 | 技术方案(50分) | 2.3响应方案对软件维护项目整体建设规划情况的理解程度,及所涉及软件的硬件运行环境、软件技术架构、安全机制的理解程度,理解透彻,能够准确描述的,得6分;理解基本准确,描述较准确的,得4分;理解欠准确得2分;其他不得分。 | 6 |
2 | 技术方案(50分) | 2.4对本项目服务的业务、技术等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服务措施和应急预案,服务措施和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得6分;服务措施和应急预案较合理,得4分;不够合理,得2分;其他不得分。 | 6 |
2 | 技术方案(50分) | 2.5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进行综合评分,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得当,提供的解决策略合理可行,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得当,提供的解决策略较合理可行,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准确,提供的解决策略基本合理、可行,得2分;其他不得分。 | 6 |
2 | 技术方案(50分) | 2.6响应方案针对本项目安排的运维人员组成及服务管理规范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强,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合理性和适用性欠妥,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6 |
3 | 能力和业绩 (30分) | 3.1具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本项目软件系统服务项目的案例,每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8 |
3 | 能力和业绩 (30分) | 3.2供应商提供驻场服务人员的服务经验及专业能力:每包含1名5年以上类似软件维护服务经验的人员得4分,最高8分。(须提供其真实的工作经历说明,以及参与类似软件服务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8 |
3 | 能力和业绩 (30分) | 3.3供应商提供本地化服务,投标人承诺接采购人通知后到达指定地点处理问题的时间:承诺1个小时之内(含1个小时)的,得8分;承诺1-2个小时之内(含2个小时)的,得4分;承诺2-8个小时之内(含8个小时)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 8 |
3 | 能力和业绩 (30分) | 3.4对用户需求提供合理化及扩展优化建议,建议合理可行贴合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建议欠妥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6 |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如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制造,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则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1)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如参与多个分包,且各分包评分标准不同的,建议按分包制作响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五)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日期: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有分包,需注明分包号)(正或副本)磋商响应文件
五、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一、评分索引表………………………………………………………………………………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一、评分索引表六、附件……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五章的“评审标准”中评分项依次填列) | |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 ||
2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
3 |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 ||
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特定资格要求 (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一章 采购邀请”中的“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逐条提供) | |||
1 | ****** | ||
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法人授权书(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2 | 磋商响应函(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3 | 联合体协议(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4 | ****** |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注:如实质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 备注 |
1 | ****** (须逐条列出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的内容:如有任何一项未按要求响应,则视为无效响应;若“项目需求”中无实质性要求,则无需填列本表) | ||
2 | |||
3 | |||
4 | |||
5 | ***** |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
(如有演示或陈述)我单位委托进行现场演示或陈述的人员为[姓名](身份证号:);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法人授权书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单位名称(公章):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附:法人和代理人(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姓名]__代表我方__[磋商供应商的名称]____,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致:[采购人单位全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响应函备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同意承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3.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据此函,___[签字人姓名]___兹宣布同意如下: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供应商全称(公章):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传 真 | 邮 编 | ||
通讯地址 | |||
供应商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四、磋商响应报价表备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需货物或服务逐项报价,每项单价应包括设备费、服务费、安装费、税费等;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备注:是否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否;是(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分包号:
产品、服务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列本(纯服务项目可不填报本列) | 数量 | 单价 | 单项 合计价 | 产品 制造商 | 备注 (交付期等)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圆整 ¥: |
备注:五、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5、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所响应的分包分别列表;4、本表中的“产品、服务名称”如为货物的,需在“产品制造商”中列明“所投货物制造商的全称”;3、对于主要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如因分项报价不明确,而可能影响本项目实际结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重大偏离处理;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情况及承诺说明 | 符合/ 正偏离/ 负偏离 | 备注 |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参考格式,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附件2、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所响应的分包分别列表。1、“磋商文件要求”栏按照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逐项填列,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供应商单位2名称(盖章):供应商单位1名称(盖章):备注:联合体中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企业名称]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若我们联合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全称]项目的采购活动。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日期:年月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制、管理关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磋商供应商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企业名称(盖章):(3)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成交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上述“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日期:供应商全称(盖章):备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中标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残疾人福利单位扶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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