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婴儿配方奶粉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b2022-62
预算金额6.4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婴儿配方奶粉配送服务项目现进行挂网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名称:婴儿配方奶粉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B2022-62
三、项目概述:
我院新生儿科需为患者提供婴儿配方奶粉,现拟采购婴儿配方奶粉配送服务供应商,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据实结算,年度结算价不超过6.4992万元/年,具体配方奶粉单价限价详见技术要求表,超过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八)特定资格:供应商若为响应产品制造商时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响应产品经销商时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技术、商务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产品
名称
技术参数
规格型号
预计采购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适度水解配方奶粉
★1.具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具备国家质检报告(国产)或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进口产品);(提供质检报告/检疫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能量密度为275KJ -285KJ/100ml;
4.蛋白质含量0.45- 0.5g/100KJ;
5.脂肪含量   1.20-1.30g/100KJ;
6.碳水化合物含量2.70-2.90g/100KJ;
7.采用蛋白酶水解工艺;
8.乳糖含量占碳水化合物90%以上;
9.添加活性益生菌,添加量不少于106CFU/g;
▲10.不含白砂糖;
▲11.动物双歧杆菌Bb-12含量≥106CFU/g。
400g/罐

1200
49
早产儿配方奶粉
★1.具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具备国家质检报告(国产)或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进口产品);(提供质检报告/检疫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能量密度为80 - 85 kcal/100ml;
4.蛋白质含量0.5- 0.8g/100KJ;
5.脂肪含量   1.20-1.30g/100KJ;
6.碳水化合物含量2.2-2.60g/100KJ;
7.渗透压不大于240 mOsm/L。
400g/罐

144
43
注: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商务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货期:采购人提出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紧急物资12小时送到;如未及时供货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等,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的权利。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年度结算价不超过6.4992万元/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据实结算,次月结上月货款。采购人收货并完成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普通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5.验收方式: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中选供应商应派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依据中选供应商提供的装箱清单、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进行验收。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中选供应商在7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6.其他要求:中选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采购合同终止,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如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包括战争、重大疫情、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企业破产清算等事情)暂时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得到采购人同意后,不承担延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8.售后服务及配送要求:
①提供的每批次奶粉应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资料,且产品外包装清洁完好无破损。
②包装标准:所供应产品应使用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含中文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等方面的规定)。
③如因产品质量瑕疵问题导致任何不良后果,由此引起采购人与患者发生纠纷导致采购人赔偿的,中选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有效期的三分之一,超出采购人产品保质期要求或者近效期的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换货。
⑤供应商须按照医院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及规格配送。
⑥在采购人完全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货;
⑦供应商应按照配送服务合同产品保质保量及时供货。如成交后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直接影响采购人工作,对采购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⑧本项目物资在配送过程中需按采购的要求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⑨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采购人使用的物资品种、规格、包装、生产企业等。
注:以上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应全部满足;“▲”号为重要参数条款。
六、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七、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报名时提交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和QQ邮箱号码)
八、比选时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资格响应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提供2022年12月8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并下载打印。(信用信息资料图片要求模板见附件),查询方法:登陆“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搜索条内输入公司名称并点击查询→点击界面上出现的公司名称→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下载并打印出相关信用信息资料即可);
6. 供应商若为响应产品制造商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响应产品经销商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1-6项为响应文件的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其他响应
7.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8.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9.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10.业绩证明材料。若无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不提供;
11.评分表中要求的其它内容(格式自拟)。
[注]:
1.评审过程中,对于已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对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公告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3)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在评审现场沟通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采购公告要求不一致,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
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2)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2.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响应文件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等内容,格式自拟)。响应文件请于比选会当天的比选时间前密封送达比选现场,未密封或未在比选会开始时间前送达的一律拒绝收取。
4.不接受邮寄资料。
5.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比选文件。
6.我院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一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九、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十、报名地址: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104038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旁);报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8-60677776,李老师。
十一、比选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下午13:30时。
十二、比选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四楼采购办会议室)。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2年12月8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比选/比价项目名称/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八)特定资格:供应商若为响应产品制造商时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响应产品经销商时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截至比选/比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也无接受国家各级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参加货物/服务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并作出如下声明:
1、我方无条件认可《采购公告》中原则申明的相关内容。
2、我方将严格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比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后)
附件3:
报价函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元)
备 注
1
适度水解配方奶粉
400g/罐


2
早产儿配方奶粉
400g/罐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运输、安装、税金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采购要求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如适用)。
3.超过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
4.报价函有多页的,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4:
技术参数/服务响应表
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应答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备注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一点“技术要求”
□完全响应
□存在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
商务响应表
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应答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备注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二点“商务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
□偏离

本项目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选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6:业绩证明材料(若无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不提供)
XXXXXXXXXXXXXXXX
附件7:评分表中要求的其它内容。
XXXXXXXXXXXXXXXX
附件8: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共同评审因素)
3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公告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适度水解配方奶粉(25分):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25×100%。
2.早产儿配方奶粉(5分):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5×100%。
以报价表为依据,按照采购公告规定的规格的单价报价进行计算。
2
技术要求(技术评审因素)
40分
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应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原则为:
①  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0分。
②  “▲”技术参数条款得分=(供应商满足“▲”
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0分。
注:一般参数条款总数量:12条;“▲”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条。
以响应文件为依据。
3
服务方案
(技术评审因素)
15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  风险防控措施;
②  配送服务方案;
③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④  售后服务方案。
以上4项内容针对性强,实施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利于项目实施的扣3.75分,扣完为止。
以响应文件为依据。
4
业绩
(共同评审因素)
15分
供应商每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同类型采购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得3分,最多得15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以响应文件为依据。

附件9:“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资料要求如下:请提供以下样式的截图资料。(要求截图完整,能够显示右上角“生成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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