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颁证项目(二标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来安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二标包)
项目编号:czcg202003-116-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20日
开标日期:2020年4月1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国测规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旭街 1 号 310 房
中标金额:伍佰柒拾贰万元整(¥:5720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国玖、朱哲贵、马平华、李晓莉、徐壮照、陈长松、余道林
采购人名称: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来安县新丰南路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联系人:金国
联系电话:0550-5623113
收费标准:按照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分标包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收费金额:37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7350元)
公告期限: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17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中都大道1555号凯迪置地广场B座601室,联系电话:18055011520。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发改委(公管局)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政务中心大楼七楼,联系电话:0550-5681162。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