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J180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镇江市京口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镇京经发投(2019)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J180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代理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镇江市谷阳路以东、纬八路以北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25744.87平方米
3、工程估算价(万元):95000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
总工期要求:1095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开工日期:2019年 12 月 2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 12 月 19 日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招标内容:
设计范围:除电力设计外土建及水电安装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智能化设计、装配式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装修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装饰装修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内容。
施工范围:平整场地、土方、桩基围护、主体结构、二次结构、pc构件、机电安装、通风、雨污水、消防、装修、门窗、智能化、园林景观、市政、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电梯、水泵、雨水回收、灯具、洁具、通信工程等设计图纸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招标内容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配合业主完成办理如下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移交、后评价等工作及施工注意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类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对现有管网的勘察、保护;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7)协助业主办理工程项目移交及后评价工作;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及等级
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A)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高工的须提供证书原件。)
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设计业绩要求:2014年7月1日(含)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设计费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上述内容,时间、设计费金额、面积均以合同中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要求:2014年7月1日(含)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亿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上述相关数据,信息不一致的,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面积、项目经理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开标后有投诉,经查主管部门查询到的信息又和前述材料矛盾的,则以主管部门信息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4年7月1日(含)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亿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上述相关数据,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B、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C、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①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上述相适应的专业人员;②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相适应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2、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
(1)近1年内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自2019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关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担任;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的除外)。
采用电汇的,须按照以下要求: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⑥、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企业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保函);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5%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六、评分标准及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两阶段评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两部分:一是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设计文件部分,二是投标文件商务经济技术部分(不含设计文件部分)]。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包括资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7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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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初步设计文件 (21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0-1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1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
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0-1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0-2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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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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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0-1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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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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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济分析(1分) |
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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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计深度(1分) |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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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67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7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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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3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2、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1分;3、设计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核查) |
4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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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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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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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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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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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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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7月 26日00:00至2019年7月30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9年7月26日00:00至2019年7月30日24:00;
(3)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09:30:00
(4)声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5)因本项目为EPC项目,投标人须提前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联系电话:13813883869杨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谷阳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
217-2号3楼 华大厦29楼
联系人:司文科联系人:杨洋
电话: 0511-80858865 电话:025-84795437
十一、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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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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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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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
0511-85026039/85026075 |
联系电话: |
0511-85032867/85026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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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
0511-85023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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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信用管理手册办理部门: |
镇江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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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田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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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1-8609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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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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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证书办理单位: |
网上招投标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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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CA |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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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1-88968012 |
联系电话: |
18251880642、18512527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