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云南水投商贸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及公司文件要求,所需的云南省红河州弥泸灌区工程起重设备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验收、结算等。
(一)材料描述: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供货要求
备注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一
太平水库提水工程
(一)
太平一级泵站
3
起重设备及安装
电动单梁起重机(起重量3t,跨度8.5m)
台
1
详见招标文件
安全滑触线
三相
25
详见招标文件
起重机轨道(43kg/m)
2*10
2.5
详见招标文件
车挡
套
4
详见招标文件
轨道连接及紧固件、基础螺栓
项
1
详见招标文件
(二)
太平二级泵站
3
起重设备及安装
电动单梁起重机(起重量10t,跨度9m)
台
1
详见招标文件
安全滑触线
三相
46
详见招标文件
起重机轨道(43kg/m)
2*10
4.6
详见招标文件
车挡
套
4
详见招标文件
轨道连接及紧固件、基础螺栓
项
1
详见招标文件
合计
本次招标含税拦标价为:400000.00元。备注:1、含税综合单价包含:生产或制造费、生产或制造厂管理费、完成特种设备取证相关手续费、厂内装车费、运输费、材料及运输保险、到场卸车、财务费、管理费、利润、采购要求范围内的风险费、到场安装费、增值税(提供13%专用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税费等费用。
(二)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泸灌区工程需方指定地点。
(三)验收标准及技术要求:
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标准要求。
(四)价格构成:
1、结算单价:采购单价为供应商运输到施工现场买方指定位置通过采购方验收,综合单价包含材料(含损耗)采购、提供材质报告及合格证、完成特种设备取证相关手续费、外观检测合格、厂内装车、运输(到现场买方指定位置)、材料及运输保险、到场卸车、生产或制造或供货管理费、利润、采购要求范围内的风险费、到场安装费、税金(提供13%专用增值税发票)等全部费用。
2、发票类型:供方按一票制向需方提供增值税专用 发票,如在付款前,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发票,需方可以停止支付材料款。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质: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质和能力。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二)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 5年中在云南省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云南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