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1-210100-03822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医学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公共卫生学院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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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医学院采购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1-19 至 2021-11-25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沈阳医学院采购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医学院采购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3822
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采购物业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00,000.00
最高限价(元):3,7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内,学校制定《物业服务监督考评实施办法》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根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第二、三年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付款时点为每完成服务时限的1/4,按合同出具完成额发票且累计付款额不超过合同价款

按同时段实际

完成额支付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

包 组 号:001

组名称:楼内保洁和值守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沈阳医学院内)。

(二)项目面积

委托管理物业服务范围的建筑面积约21.3m2,楼宇值守13栋。

二、项目内容

(一)楼内保洁

负责校园所有建筑内的公共区域及设施卫生保洁工作。包括走廊、卫生间、教室、会议室、报告厅、电梯、楼梯、洗衣房、晾衣房等部位的地面、墙面、天棚、门窗及开关、楼梯扶手、灯具、水池、消防器材、指示牌等附属物、悬挂物的卫生保洁;各楼门外雨搭、台阶的卫生保洁;留学生宿舍配套厨房、淋浴间保洁;公共区域工艺品保洁;公共区域巡查报修等。

(二)楼宇值守及管理

负责学生宿舍、致远楼、体育馆场馆管理、生活服务中心等13栋楼宇的24小时值守和体育馆设施巡查、监护工作,及学校要求值守人员完成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会议室和客房服务

; 负责致远楼会议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并配合学校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做好致远楼会议室的会务服务工作。负责学校致远楼休息客房和总值班室的卫生清洁与房间布草。

(四)垃圾分类

根据沈阳市垃圾分类要求,及时分类处理楼内公共区域的各类垃圾,保证垃圾箱的卫生清洁。每天定时运送至楼外指定区域。

(五)其它工作

负责学校重大会议、重大节日、迎新、校庆等活动的配合及保障服务、景观布置等工作。

后勤管理处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人员要求

(一)本项目要求配备人数不少于117人,具体如下:

岗位设置

点位

总人员配置

12个月人数

10个月人数

项目经理

物业公司

1

1

0

室内保洁

机关楼

2

1

1

基础楼

3

2

1

公共卫生学院

1

1

0

法医司法鉴定所

1

1

0

图书馆楼

4

2

2

勤学楼(一教)

12

0

12

博学楼(二教)

9

0

9

卫校解剖楼

2

1

1

文体馆、体育馆

6

2

4

致远楼

8

2

6

公卫实验中心

2

1

1

康复学院

1

1

0

辅导员之家及后勤

1

1

0

宿舍楼

30

0

30

值守

致远楼留学生、研究生值守

6

6

0

宿舍楼值守

20

0

20

卫校管理员

4

0

4

体育馆设备看护

2

2

0

会议室、客房

会议和客房服务

2

2

0

合计

117

26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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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基本要求

1.物业公司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前核验相关材料)。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校区治安管理与检查。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费用全部由物业公司负责,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要求。

2.物业公司派驻的服务人员基本工资应符合沈阳市有关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的规定。物业公司必须合法用工,并为员工依法购买社会保险,每月需提供员工工资花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备查。

3.物业公司派驻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佩戴明显标志、统一着装、干净整洁、文明服务,严禁随意离岗,保证工作时间内随叫随到。保洁人员需熟练掌握垃圾分类基本常识,能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4.物业公司派驻的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要爱护公物,损坏校园公共设备、设施等公物须按价赔偿。

5.物业公司派驻的服务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其中,管理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成熟的相关管理经验。

6.致远楼三楼保洁和会务服务人员要求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身高1.6米以上,五官端正,仪态仪表端庄大方。会务服务人员需熟练掌握会务服务相关技能。

四、设备要求

为高质高效完成物业服务工作,物业公司在我校服务期间,应配备不少于以下专业设备工具:室内保洁洗地机6台,室内保洁榨水车50台,以及其它保洁相关设备及用具。

五、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合同期内,学校制定《物业服务监督考评实施办法》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根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物业公司负责对其派驻员工进行岗前和在岗培训,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技能、卫生观念,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调整需事先告知学校,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物业公司要教育员工讲礼貌,贯彻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统一着装,衣帽整洁,态度和蔼,不与师生争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概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三)保洁人员要在服务区域,负责报修、长明灯及供暖巡查工作。当服务区域内设备(设施)出现损坏(如漏水、漏电、停水、停电、下水道堵塞、门窗不牢固等问题)和供暖出现问题时,及时向学校后勤维修科报修。

(四)保洁人员工作时间:物业公司为学校提供无休息日、无节假日的物业服务。每天工作时间为7001700。负责清扫教室的保洁人员应利用无课时间打扫。

(五)物业公司承担学校物业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

(六)物业公司对学校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确需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必须经学校同意。

(七)在工作中,如物业人员有伤亡及财物损失的,由物业公司负全责,与学校无关。

(八)学校有权对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进行例行检查和指导。

七、物业费构成

物业费实行包干制。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人员工资、福利费、服装费、劳保费、社会保险、保洁设备工具及各类用品材料费(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管理费、税金、利润等项费用。

八、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后附)

附件一:楼内保洁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附件二:楼宇值守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附件三:会议室和客房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附件四:垃圾分类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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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楼内保洁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一、 教学区楼内保洁

(一) 服务范围

机关楼、基础楼、公共卫生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图书馆、勤学楼、博学楼、卫校解剖楼、文体馆、体育馆、致远楼、后勤楼、公共卫生实验中心、小食堂公共区域和南侧门市房等教学区所有建筑楼内及各楼门外周边雨搭、台阶。

(二) 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公共区域:(大厅、走廊、地面、墙面、门、天棚、扶手、踏步、楼梯、台阶、门窗、玻璃、电梯门及门套、公共场所各种工艺品、开关槽板、灯具、垃圾桶、消防器材、消防栓门、指示灯牌、悬挂物等)

1.做好大理石、水磨石地面养护、保洁工作,清洁后表面平整光洁,无灰尘、污渍、积水、痰迹、口香糖胶痕,本色光洁。保持地面、地脚线、墙裙、公共部分暖气片的清洁。

2.各楼内公共地面:包括各种地砖、水泥地面随脏随扫,达到表面干净光亮,无污渍、水渍、痰迹、烟头、口香糖胶痕、斑点、杂物,露出地材本色。

3.公共场所门、窗、玻璃:随时进行擦拭,保证门窗玻璃清晰洁净表面无污渍、水渍、浮灰、水印,光亮透明,门窗柜清洁无积灰。

4.楼内垃圾桶摆放统一,每天及时清倒垃圾,并更换垃圾袋,垃圾桶内的垃圾总容量不得超过三分之二。随时擦拭垃圾桶外表面保证无污渍,对垃圾桶内部每天用清水冲洗,露出垃圾桶的本色,每周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每天将垃圾袋扎实运送到指定地点。

5.公共场所墙壁、墙纸、玻璃镜面,其它材料组成的墙面:随时擦拭达到无积灰、污渍、脚印、乱涂乱画,四壁无尘、干净效果。

6.公共场所电源开关槽板、灯具(壁灯、顶灯)、宣传栏、展示板台、消防器材、指示牌、悬挂物、外露管道等随时擦拭保证无污渍、灰尘、蛛网、昆虫尸体等污物。

7.公共场所不锈钢塑钢制品、各种工艺品:随时用毛巾配合清洁剂进行擦拭,应保证光亮洁净,无污渍、水痕、手印。

8.防滑砖地面,楼梯台阶平面、立面、侧面,梯角,楼梯扶手,金属护栏,窗台等:要求随时擦拭,定期用专用工具清洗,保证其无水渍、污渍、痰迹、口香糖胶痕、灰吊、尘埃、斑点、脏污、杂物,光亮洁净,露出地面本色。

9.各楼门口楼梯台阶清扫干净,无污迹、痰迹、口香糖胶痕、杂物,并完成户外台阶、楼梯冬季除雪。

10.各楼楼体外防水坡及雨搭上季节性除杂草、杂物。

卫生间、洗漱间

1.随时进行清扫,保持清洁,无污渍、异味,地面无积水,无蚊、蝇、蟑螂等,做到定期消杀。

2.洗手台、洗手盆和镜子的表面无灰尘、水痕、污渍,水龙头和上水管表面光亮无污渍。

3.地砖、壁砖、PVC棚顶,要求光亮无污渍,无水痕、招贴、蜘蛛网灰吊,地面无烟头、纸屑,地角清洁干燥。

4.卫生间隔板四面清洁无灰尘,无乱涂乱画,无招贴,无蜘蛛网灰吊。

5.便池内外无水锈、便迹、异味,水箱和上水管干净无灰尘,课间人流量大时及时冲水。

6.卫生间内垃圾桶和纸篓,做到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排放垃圾及时,以免产生异味。

7.门窗玻璃表面经常擦拭,清洁明亮,无灰尘、污痕、涂写、招贴。

8.灯具,开关盒擦拭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9.卫生间清扫工具摆放规矩,不能随处摆放,占用洗手池、蓄水池。

教室、自习室

1.室内桌椅摆放整齐,无灰尘,无乱涂乱画乱贴,书桌、抽屉、桌面干净无杂物。

2.上课前黑板擦拭干净,教具讲台和多媒体机箱干净无灰尘。

3.墙壁无乱涂乱画,无招贴,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纸屑杂物,清扫工具摆放整齐。

4.教室内墙面及设施整洁,灯具、开关及插座面板、门框、通风口、桌椅、柜等设施保持干净,无灰尘、脚印等污渍。保持顶棚、墙壁及灯罩外壁无灰吊、蛛网、昆虫尸体、粘贴物等污物。

5.门窗玻璃、窗框、窗台经常擦拭,无灰尘、污渍、水印、粘贴物。

6.楼内公共垃圾桶及垃圾排放: 配标准垃圾分类垃圾桶,并保持清洁光亮,无污迹,垃圾袋装无散落,每日随时清倒并送至校园垃圾站。

7.除保证正常上课、自习外,还应该保证各项考试用教室的清洁及桌椅整齐。

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学术报告厅、接待室、校史馆、展馆等

随时清扫,保持地面洁净,无积灰,门厅干净,玻璃门清晰明亮,消防器材无尘灰,清洗地毯,地面定期使用机械进行清洗,书桌、窗台无灰尘,桌椅、垃圾桶摆放整齐,表面无污迹,周围无污物,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尘。

电梯间

1.梯外金属门、边框、开关操作屏,擦拭无灰尘,无污渍、手印、粘贴物,保持金属光感。

2.电梯轿厢内四壁清洁,无灰尘、字迹、污渍、手印、小招贴,四角无灰吊,保持金属光感。

3.地面和地毯,及时清扫、拖擦、吸尘,无尘土、垃圾杂物、痰迹、口香糖胶痕。

二、 生活区楼内保洁

(一) 服务范围

所有宿舍楼、10号楼留学生区域(包括留学生楼厨房)、10号楼国内学生区域、大食堂3楼公共区域等生活区所有建筑内及楼外周边雨搭、台阶等。

(二) 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公共区域:(各楼层大厅、走廊、地面、墙壁、天棚、楼梯扶手、缓步台、门、窗、玻璃、地脚线、楼梯蹬、灯具、卫生间、洗漱间等)

1.楼内地面干净,无烟头、痰迹、积水、污迹、垃圾、毛发等杂物,地面光泽。大理石地面要定期保养、清洗并做好相关保洁工作。

2.天棚及墙壁无灰尘、蜘蛛网,玻璃、门、窗无污迹,透明光亮。

3.卫生间、洗漱间无异味,便池内干净,无便渍、尿水锈、痰迹,烟头等杂物。卫生间隔板无污迹。洗漱间水池、洗面台、洗面镜光亮无污迹。

4.走廊地面干净,灯具、消防器材等公共设施整洁干净,无灰尘、污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楼梯、楼道内无杂物,楼梯地面、墙围无污迹,楼梯扶手无灰尘。

6.清除地脚线污渍,保持墙裙和墙壁(1.6米以下段)、公共部分暖气片及1.6米以下楼内的各种固定设施干净整洁。

7.留学生宿舍、致远楼厨房清扫范围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天棚、台面、水池、柜门、油烟机等。清扫标准同“楼内公共区域”中服务质量标准一致,厨房中如有设施损坏,要及时报修。

8.楼内垃圾桶摆放统一,每天及时清倒垃圾,并更换垃圾袋,垃圾桶内的垃圾总容量不得超过三分之二。随时擦拭垃圾桶外表面保证无污渍,对垃圾桶内部每天用清水冲洗,露出垃圾桶的本色,每周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每天将垃圾袋扎实运送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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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楼宇值守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一、人员基本要求

1.统一着装,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规范,做到礼貌待人、遵章守约、不擅自离岗、举止大方、处事得当;

2.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岗位培训每月不得少于1次,并要有相关培训内容记录。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实践操作。

3.协助校方做好节水节电等工作。夜间做好消防及相关安全巡视工作,具有一定安全防范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1.负责楼宇内部的门值、巡逻、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等。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实行 24 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定点定时巡逻,制定合理巡逻路线。

2.负责对房屋、楼内公共设施、上下水系统、供电设施等部位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负责楼宇内人员出入管理、大件物品出入登记、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检查随身物品,防止危险品进入、防止偷盗行为的发生。

4.负责体育馆开放及馆内设施设备检查及报修、大件物品出入登记、日常巡查、失物登记。

5.熟悉掌握责任区域防火、防盗设施配备情况,并进行检查,做好登记。

6.夜间建筑物关闭后巡逻时要负责关闭门窗、关灯、关电源,检查水电无异常情况并确定无闲杂人员滞留。

7.负责做好各楼层安全巡逻,劝止违反公共安全秩序的行为,防止发生偷盗、斗殴及人为破坏事件。

8.负责楼宇内及周边10米内的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发现问题、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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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会议室和客房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一、会议室和客房保洁

1.保持地面无尘土、污渍、杂物、水印,踢脚线洁净,无灰尘、污渍、水迹。

2.保证桌椅表面无灰尘、杂物、污渍,摆放整齐。

3.保持木制及皮制家具表面光滑、色泽均匀、光亮,无灰尘、污渍、水印。

4.保持门、框干净、光亮,无灰尘、污渍、水迹。

5.墙壁、天花板、空调风孔,无灰吊、蛛网、积灰、脚印、污渍。

6.保持灯饰物干净、光亮,无灰尘、污渍、水迹。

7.楼内设施保持整齐、有序,保证清洁过后物归原处。

8.保持装饰物及横梁无积灰、蛛网。

9.室内相关多媒体设备保持干净、整洁。

10.客房和总值班室布草一客一换。并负责更换下来布草的清洗消毒工作。

二、会务服务

; 配合学校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做好致远楼会议室的会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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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垃圾分类和其他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及标准

一、垃圾分类

根据我市垃圾分类要求,及时分类处理楼内公共区域的各类垃圾。校内公共区域:包括建筑物内走廊、卫生间、公共教室、公共会议室、楼梯间、电梯间等,由物业服务公司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收集清理环境卫生,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进行二次筛选,分别投放至指定分类垃圾桶内,尽量避免垃圾混投,每天定时运送至楼外,由外环境保洁服务人员运送至学校垃圾转运站,进行分类清运处理。及时清理垃圾箱,保证垃圾箱的卫生清洁。

二、迎新、重大会议、重大节目、校庆等临时性活动的配合及服务保障工作(含景观布置)

如遇学校有迎新、迎检、参观学习、重大会议、重大节目、毕业生离校、毕业生招聘会、校庆和运动会等临时性大型活动,以及疾病防控、卫生消杀、控烟时,物业公司应随叫随到,无条件配合服务保障,并不收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内,学校制定《物业服务监督考评实施办法》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根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第二、三年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址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沈阳医学院内)。

(二)项目面积

委托管理物业服务范围的楼外保洁面积约14m2绿化面积约15人工湖面积9000m2

二、项目内容

(一)楼外保洁

负责学校所有楼外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包括道路、硬覆盖、广场、停车场、绿化带、体育场(含看台)及校门周边区域等杂草、烟头、废弃物、枯枝枯叶、白色垃圾等清扫捡拾;室外公用卫生间清扫;清理擦拭旗台、南丁格尔雕塑、宁宁吉祥物雕塑、宣传栏、指示牌等。

(二)校内绿化管理

按照DBT21 ; 1954-2012辽宁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二级),负责校园内约15绿化养护工作。包括乔木27种,约6400棵;灌木16种,约4100丛;墙型植株7种,约5500;草坪4类,约82000及各种花卉。

(三)垃圾清运

负责学校垃圾清运工作。包括教学、科研、生活、绿化所产生的各种垃圾清运排放。根据校方要求定期、及时清运垃圾场内枯枝、落叶、纸屑等室外垃圾,每天至少一次统一运送至校外,并按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安排垃圾排放事宜,杜绝火灾等安全隐患。另外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垃圾站,做好垃圾存留处的保洁管理工作。

(四)校园冬季除雪

负责校园内冬季除雪。包括校园内所有道路、硬覆盖、体育场、广场、停车场、各建筑门口台阶和三个大门口的除冰除雪工作。

(五)其它工作

负责学校迎新、重大会议、重大节日、校庆等活动的配合及保障服务、景观布置以及校园公共区域的消毒等工作。

后勤管理处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人员要求

(一)本项目要求配备人数30人,具体如下:

岗位设置

点位

人员配置

12个月人数

9个月人数

项目经理

物业公司

1

1

0

室外保洁

教学区外扫

11

11

0

生活区外扫

4

4

0

绿化养护

绿化、花卉养护

14

0

14

合计

30

16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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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基本情况要求

1.物业公司招聘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前核验相关材料)。工作人员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校区治安管理与检查。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全部由物业公司负责,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用人要求,同时所有上岗人员均须带有保险。

2.物业公司人员的基本工资应符合沈阳市有关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的规定,岗位津贴参照沈阳市物业管理行业领域的相关规定进行。物业公司必须合法用工,并为员工依法购买社会保险,每月需提供员工工资花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备查。

3.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佩戴明显标志、统一着装、干净整洁、文明服务 ,严禁随意离岗,保证工作时间内随叫随到。

4.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要爱护公物,损坏校园公共设备、设施等公物须按价赔偿。

5.其它物业工作人员:性别不限。年龄原则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管理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成熟的相关管理经验。保洁人员须熟练掌握垃圾分类基本常识,能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四、设备要求

为高质高效完成相关工作,物业公司在我校服务应配备以下专业工具设备:洒水车2台,扫地车4台,室外洗地机2台,电动垃圾转运保洁车10台。打药车2台、割草机6台、割灌机4台、绿篱机4台、大型油锯1台、小型油锯1台等保洁、绿化相关设备及用具。

五、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合同期内,学校制定《物业服务监督考评实施办法》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根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其员工进行政审和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技能、卫生观念,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调整需事先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要教育员工讲礼貌,贯彻为生服务的思想,做到统一着装,衣帽整洁,态度和蔼,不与师生争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概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三)采购人为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仓库一间。

(四)工作时间: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无休息日、无节假日(早7001100,下午为13001700)。

(五)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采购人物业的各项工作,不得将采购人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包给第三方。

(六)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对采购人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确需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七)在工作中,如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有伤亡及财物损失的,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负全责,与采购人无关。

(八)采购人对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进行例行检查和指导。

七、物业管理费用构成

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员工福利费、服装费、劳动保护、税金、绿化和保洁设备工具及各类用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等费用。

八、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后附)

附件一:楼外保洁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附件二:校园绿化管理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附件三: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附件四:校园冬季除雪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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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楼外保洁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一、保证服务范围区域内地面干净,无明显泥沙、烟头、纸屑、石子、砖头、杂草、枯枝落叶、废弃物、胶袋等垃圾杂物,路面无污垢、无过多积水、积冰。春季无落花、秋季无落叶。

二、所有绿化带、花池内无枯枝、烟头、落叶、白色垃圾、垃圾胶袋等杂物。花池周边洁净无污渍、杂草。绿化带草坪内无白色垃圾、胶袋、纸屑、烟头等杂物。

三、做好室外篮球场、足球场(包括看台及两侧卫生间)及周边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确保无异味、无垃圾堆放。

四、保持旗台、南丁格尔雕塑、宁宁吉祥物雕塑干净,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如遇雨雪等不良天气,待天气放晴后及时补擦。

五、清扫落叶:秋季清除所有道路、硬覆盖、绿化带内枯枝落叶,严禁落叶大量散落或堆积,清扫后及时运至垃圾场,不可倾倒至绿化带内,损坏草坪。

六、路面有油污应及时用清洁剂清理,用铲刀或刀片清除路面、人行道上的顽固污渍、口香糖等,泥土过多时,应用水冲洗路面。

七、路面、人行道、树坑的垃圾、杂草、烟头应及时清理。

八、各楼天井内保持干净,无垃圾、烟头、纸屑、杂物等;

九、各建筑物外墙、路灯、路牌、雕塑、景观石、宣传栏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公共部位无污渍,无招贴,保持干净整洁。

十、硬覆盖缝隙间无杂草、烟头等杂物。

十一、所有垃圾应装袋、封口后用车运送至指定地点。

十二、各楼门口外存放垃圾处保持清洁、垃圾袋包装整齐、无破损外露、运送及时无积存,无二次污染。

十三、配标准垃圾分类垃圾箱,保持表面干净,无积水,无污迹、油迹、四周无散落垃圾(冬季无积雪、积冰),每日垃圾随时排放干净,保证垃圾箱不满溢,每月擦拭路两侧垃圾箱(桶)、路灯。

十四、重大活动期间增加保洁频次,活动前期确保卫生质量,活动期间加强保洁频次和垃圾清倒频次。

十五、极端天气(雨、雪天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及时清扫积水、积雪,确保路面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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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绿化管理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一、服务范围

1.校园内所有植株的修剪、打药、浇水、施肥、除草及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包括每年室外新栽时令花卉的栽后养护管理。

2.修剪校园内大型乔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

3.完成校园内树木树干涂白等防寒工作。

4.博学湖养护

5.移栽树木

6.园林设施维护

二、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一)修剪

1.树木修剪

1)乔木及灌木:早春开始树木修剪工作,其中乔木每年至少修剪2次,灌木及墙型植株每年修剪7次左右,同时结合植株长势情况调整修剪时间及次数,剪除徒长枝、树身的萌蘖枝、并生枝、下垂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死叉、弱枝、烂头等,适当除芽、摘心,达到树冠完整、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内堂不乱,通风透光。保证景观树树形良好、美观。乔木灌木生长良好,无倒伏,树体无悬挂物、附着物。行道树缺株率低于1%,绿地内无死树,枯死树率低于3%。花灌木开花及时,花后修剪合理。

2)绿篱:绿篱无明显缺株断条,绿篱下无杂草,绿篱及整形树木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3)攀缘植物:生长旺盛,整齐美观,采用相应牵引、架网等措施,保证覆盖率不低于70%

4)其它:先开花后发叶的种类,将老枝重剪,促进发生强壮枝条;花开于当年新梢的种类,除早春重剪老枝外,在花开后将新梢修剪;观赏枝条及观叶的种类,在秋季进行修剪,使冬枝发挥观赏作用。

2.草坪修剪

当草坪生长到7公分以上时进行修剪,保证坪高不超过15cm。全年修剪10次左右。生长旺季每10天修剪一次,秋季每月修剪一到两次。本着除早、除少、除净的原则,定期清理草坪杂草,确保杂草率不超过5%,并将除掉的杂草、残枝、落叶清运出草坪,保证草坪生长整齐良好,高度均匀,覆盖度大,无裸露地面,草色青绿,枯草率低于1%。局部草坪退化及生长不良区域补种草籽,过密区域适当疏剪,土壤板结区域适时打孔,成坪后覆盖率不低于95%。保证校园内草坪路牙、井、水沟、散水坡边整齐、草坪目视平整,无病虫害,草坪绿色期不少于240天。

自然草地类及时修剪,保证自然草地高度不高于20cm,同时清除绿地内各种砖瓦石块,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二)病虫害防治及施药

1.树木病虫害防治:及时预防病虫害发生,按时喷施药物,全年约六次,常规防治春秋至少各一次,如遇特殊病虫害,则增加打药次数,杜绝大面积病虫害的蔓延。具体要求:①叶片有黄叶、焦叶、卷叶、带虫网的株数在10%以下。②被啃咬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③正常叶片保存率85%以上。④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3%以下,介壳虫的株数在5%以下。另外若发现树体出现“花叶”、“腐枝”等病害现象,及时喷药,防治病害加剧。中标服务企业所使用的农药符合“低毒、高效、无残毒素”的环保标准。

2.草坪病害虫防治:根据草坪生长状况合理用药,每年常规喷施防治病虫害药物3次,如遇斑枯病、锈病等病害,则采取调整打药次数等防治措施,达到有效防治效果。自然草地全年常规防治打药2次,发现病虫害及时防治。

(三)浇水

根据各种树木、花卉、草坪等植物的生长规律和季节气候的变化及时浇水。初春及秋季每月浇水至少一到两次。59月植物生长旺季浇水12次左右,干旱天气时平均710天浇一次,如遇阴雨天气可延长浇水周期。每次用水量为0.1立方米/棵。另外夏季高温干旱天气下,草坪需全天喷灌浇水。浇水做到及时、均匀,无枯死和灌死现象。

(四)施肥

结合绿地土壤肥力,生理需肥特点,绿地景观需求等情况,合理施肥,适时除杂草。校园内树木、草坪、花卉每年春秋至少各施肥一次,有机无机复合肥总施肥量5吨左右。

(五)花卉养护

时令花卉:每年校园东门“泰”字碑花池中栽种草花,一年两次,分别于4月和8月下旬完成。草花栽种后物业公司负责时令花卉的栽后日常养护管理,保证景观花卉适时开花,整齐美观,无残缺,泥土不染花叶,土不压苗心,水不冲倒苗。

校园内所有花卉结合品种差异适时浇水、施肥、松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等。如发生病虫害,及时治理;如造型不佳,及时修剪;如个别种类花卉大量缺损,及时更新补充。对开过的花、黄叶、败叶随时摘除。保证所有花卉生长旺盛,花繁叶茂,无明显缺株,无枯死株,无明显残花败叶,无杂草垃圾,花卉成活率不低于95%,达到景观要求,无病虫害、无露土地面。

学校重大会议、活动等召开期间,根据校方要求将指定花卉摆放至指定地点。

(六)残余垃圾清理

1.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树枝、杂草、草屑、落叶、砖瓦石块等所有废弃物24小时内清运至垃圾场。保证绿地、草坪及周边没有垃圾、残土、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干净整洁。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2.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七)危险性树木修剪

定期对校园内高大乔木、博学湖东侧柳树林、教工食堂南侧杨树林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树木进行修剪,防止因秋季干燥、多风导致树木顶端干枯、过多的分生枝条断落,伤害过往行人。

(八)做好植株防寒措施

完成校园内乔木树干涂白、缠草绳等防寒工作,保证树木安全越冬。

(九)博学湖养护(湖面约9000m2

1.定期清理湖内海藻、水草、草鱼等一切影响湖面观赏价值的生物,保证水质状况良好,无侵害性生物产生。

2.完成博学湖周围芦苇、白茅草、草坪等植株的养护工作,保证湖周围景观效果。

3.完成湖内荷花养护及秋后荷花残叶清理工作。

4.每天清理湖面漂浮的各种污物垃圾,保证湖水干净清澈,无异味。

(十)移栽树木

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定树木的移栽工作,并保证成活率达98%以上。

(十一)绿化设施维护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绿化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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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1.垃圾收集房及垃圾收集点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无二次污染。

2.垃圾收集房内无恶臭,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

3.垃圾收集房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有贮存设施的,应加盖封闭,定时转运。

4.垃圾收集房内垃圾装运容器应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5.蚊蝇孳生季节,应每天喷药灭蚊蝇,无恶臭。

6.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7.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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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除雪、其它工作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

一、冬季除雪

1.及时清除沈阳医学院内道路、大门口的积雪。保证雪停后24小时内,将学校院内所有道路,硬覆盖,包括各广场、甬路、主干路及人行道、湖边小路、停车场、各楼宇门前台阶的积雪清除干净,不能有雪堆和冰面(块)。

2.除雪过程中严禁将积雪,尤其是撒除雪剂、盐等后的雪块倾倒至绿化带内,若因除雪事宜损坏草坪,则追究相关责任。

3.为保证校内积雪清除及时、彻底,物业公司需具备机械化除雪能力。

二、迎新、重大会议、重大节目、校庆等临时性活动的配合及服务保障工作(含景观布置)

如遇学校有迎新、迎检、参观学习、重大会议、重大节目、毕业生离校、毕业生招聘会、校庆和运动会等临时性大型活动和冬季校园除雪,以及校爱卫会病媒生物防控、疾病防控、控烟时,物业公司应随叫随到无条件配合服务保障,并不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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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内,学校制定《物业服务监督考评实施办法》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根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第二、三年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医学院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46号
联系方式: 024-62216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翀
电话: 024-22896687 024-2289004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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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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