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DCG2021085
二、项目名称:海宁市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及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1490000.00(元) |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嘉创路10号院6号楼1层、2层、3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宁市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及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运维服务 | 海宁市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及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运维服务 | 中心站、边界站2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及移动监测车1辆的运维。 | 详见磋商文件 | 2021年8月7日-2024年8月6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一鸿,冯晨,许渊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9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525国道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11303515
质疑联系人:濮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 87407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7340271
质疑联系人:俞晓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35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 真:/
联系人 :沈硕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2021年07月09日 2021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