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项目名称:钻井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 4、项目建设地点:威远县连界固废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集中区 5、工程投资:7500万元 6、建设规模: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7500万元,在威远县连界固废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集中区内,租用内江铭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在现有“钻井油基岩屑(30000t/a)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基础上,新增1条回转窑焚烧生产线及1座油基污泥库房,以新增加钻井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能力70000t/a。项目建成后,全厂钻井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能力达10万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半干式急冷塔废碱液、碱液喷淋塔废碱液、车间清扫水、车辆冲洗水、员工生活污水。 2、废气:钻井油基岩屑和含油污泥焚烧烟气。 3、固废:包括炉渣、飞灰、脱硫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员工生活垃圾。 4、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包括冷却塔、空压机、风机和各类生产用泵。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先经污水预处理池收集,随后与半干式急冷塔废碱液、碱液喷淋塔废碱液、车间清扫水、车辆冲洗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 项目钻井油基岩屑和含油污泥焚烧烟气经SNCR脱硝(尿素溶液)+半干法急冷脱酸(氢氧化钠溶液)+活性炭和消石灰喷射吸附+布袋收尘+碱液喷淋吸收(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由1根50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相关要求。 3、固废 项目炉渣直接送至内江铭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炉渣按1:6的比例混合后送至水泥厂作水泥生产原料),飞灰经袋装后送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脱硫渣外售水泥厂作水泥生产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送焚烧系统焚烧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4、噪声 项目除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外,主要采取的降噪措施是针对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通过利用距离衰减,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2、项目建成后不会明显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项目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具有针对性,可将风险事故隐患及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4、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钻井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威远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威远县连界固废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集中区规划;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先进、成熟、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外环境的环境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项目在威远县连界固废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集中区内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次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若您对项目建设或本次环评工作有何意见或建设性意见,请您在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间内与环评单位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发电子邮件、打电话和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中给出采纳与否的说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建辉电话:1860832658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 联系人:刘忠明 电话:13880747323 电子邮件:157401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