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溪口办公楼及厂区围栏外观维修项目施工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溪口办公楼及厂区围栏外观维修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溪口办公楼及厂区围栏外观维修项目施工。
2.2 项目地点:宁波溪口。
2.3 招标范围:溪口办公楼及厂区围栏外观维修,具体详见第三章。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30825元人民币。
2.5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项目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1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招标文件,原件随带备查)。
3.5 其他要求
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6 资格审查方式:
3.6.1 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标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3.6.2 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807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递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6.2 提交形式:以银行电汇提交
账户名称: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江北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386010100101023080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16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4-88130335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奉化市溪口镇上白村
联系人:邵工
电话:0574-59559201、13606580229
招标代理: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
联系人:方工
电话:0574-88130335、13339127609
传真:0574-88130335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0574-8789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