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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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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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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2023-12-12 1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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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JSGC2023G134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41000586130960B-20231212-000630-8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歙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12-12 11:29:58 | 浏览次数 | 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歙县中心城区景观提升规划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已由歙县人民政府以歙县人民政府县长工作例会纪要(第13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歙县中心城区景观提升规划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
2.2项目编号:HJSGC2023G134
2.3建设地点:歙县中心城区
2.4建设规模:歙县中心城区(东至桂林镇金三角转盘、南至问政山-西干山一线、西至徽州区交界处、北至歙黟路),面积约20平方公里,投资额约50000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部分费用预估1000万元,规划方案部分设计费150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并将成果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2.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公共开放空间景观提升改造设计、街道绿化景观提升改造设计、夜景亮化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园路设计,植物配置设计、硬质铺装设计、景观小品设计、户外家具意向设计、标识系统意向设计等;
①公共开放空间景观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对富资河、丰乐河、布射河、扬之河及练江五条水系(城区段)两岸以及水系生态廊道内新洲、古关、紫阳、河西桥头和印象徽州滨江公园等过水公园合计面积约30万平方米范围的景观提升改造。
歙州广场、张曙音乐广场、二环路口公园、新安公园等合计面积约40万平方米的城区主要公园广场景观提升改造。
②街道绿化景观提升改造:主要对城区紫阳路、城许大道、汪华大道、练江大道(茂荫大道)、歙州大道、行知大道、新安江大道、宾 虹大道和百花路9条约50公里主要城市干道景观改造提升。以及紫阳路与徽州区交界处、棠樾西路口、宾虹大道交叉口、行知大道交叉口,歙州大道与徽州区交界处、郑村路口、雄村路口、歙州大道东段,城许大道,新安江大道,练江大道,富资路和紫云路延伸段等13处重要节点打造。
③夜景亮化设施提升改造:主要对城区沿河夜景亮化、广场夜景亮化、主要街道沿线高层建筑夜景增补、山体夜景亮化。
项目各设计阶段:
1)方案设计阶段:完成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依据相关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制作符合相关要求的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审核通过后,根据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初步设计与工程概算,配合招标人进行概算批复工作,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至协助完成概算批复工作。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至协助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4)后期配合阶段: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下阶段招标、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相关工作;完成与后续实施单位的工作交接、对后续实施单位进行前期设计答疑、技术交底、工作把控,协助业主对项目品质进行把控。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配合进行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工作,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进行处理,更具工程需要提供技术变更,协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按照2016年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设计任务书标准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划方案设计满足规划评审,施工图设计经第三方有资质图审单位图审合格。
2.9招标控制价:①总体规划方案部分设计费150万元;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照各节点计划推进进度完成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费=施工图建安预算价×设计费率,投标限价费率(结算系数)为2.5%。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2.12其他:本项目拟计划建设周期5年内分阶段、分批次实施,如5年内建设内容未完成,则根据需要重新规划建设,本项目合同履约事项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格预审阶段已核查;
3.2拟派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资格预审阶段已核查;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只接收本项目资格预审入围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柒万元 。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
账号:520854971481000002004358 ;
②采取支票、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收款人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③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保险保函)方式的,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
http://ggzy.huangshan.gov.cn/002/002004/20200318/15b15a54-d8e8-4063-aa22-d2ba4c00bd91.html )
④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
5.4注意事项
5.4.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2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其办理所需业务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支付(或汇出),并将该费用支付(或汇出)凭证扫描件作为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组成部分一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3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5.4.4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4.5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日9时30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2.1 ☑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5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59-651382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睿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昱东街道新园东路徽州公馆 1 幢 105 号
联 系 人:陈 工
电 话:0559-2132558
电子邮件:1023406778@qq.com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huangshan.gov.cn/)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13829
地 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5楼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睿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0559-2132558/电子邮件:1023406778@qq.com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昱东街道新园东路徽州公馆1幢105号
11. 监督
监督部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6512729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