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第五届“飞梦雨花”群众文化艺术节之送戏下乡惠民演出合同公告
金额
3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cg-2021092800762
预算金额3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10928007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高格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第五届“飞梦雨花”群众文化艺术节之送戏下乡惠民演出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10928007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第五届“飞梦雨花”群众文化艺术节之送戏下乡惠民演出 艺术创作和表演服务本次演出共采购25场,其中戏曲类(花鼓戏)演出不少于10场,其他类型演出15场,涵盖小戏小品、歌舞类、曲艺类节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1398000
 合计金额小写: 39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玖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送戏下乡惠民演出25场,其中戏曲类(花鼓戏)演出不少于10场,其他类型演出15场,涵盖小戏小品、歌舞类、曲艺类节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398000元 大写:叁拾玖万捌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2-22 —— 2022-01-31
3.2 履行地点:雨花区范围内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地点开展演出活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完成10场后支付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25场演出完成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并财政审批流程完毕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湖南高格文化科技有限公司:811160101230009381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5.2.1 本次演出共采购25场,其中戏曲类(花鼓戏)演出不少于10场,其他类型演出15场,涵盖小戏小品、歌舞类、曲艺类节目。

5.2.2 演出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所要求的演出时间和演出内容进行演出。

5.2.3演出剧目每场演出时量不少于90分钟,每场演出的演职人员不少于25人,按剧目最强阵容配备演员,有现场乐队伴奏,演员必须真唱,不得假唱。

5.2.4 成交供应商全程负责导演、演出及灯、服、道、效及音响等相关工作,并确保演出时的舞台效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考核标准见附件一《长沙市雨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第五届“飞梦雨花”群众文化艺术节之送戏下乡惠民演出考核细则》。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演出时间和地点依据采购人需求制定。演出内容小戏小品、歌舞类节目及曲艺类节目等,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演出类别。

6.2演出团队要在严守政治纪律、紧跟政府导向方面做表率,要在讲雨花故事、服务文旅融合、花鼓戏传承发展等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6.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须考虑本项目的实施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7.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演出任务,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7.4因战争、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演出不能进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大院文化中心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双拥路9号长城万富汇大厦10层10025号房
法定代理人: 王琳 法定代理人: 贾宏杰
委托代理人: 张浩 委托代理人: 王斌
电话: 0731-85880791 电话: 0731-88006600
传真: 0731-85880791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3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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