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深圳市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包年拍摄和资料管理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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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包年拍摄和资料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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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3家供应商: 1.深圳市星视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9000元); 2.深圳市华影时代广告有限公司(59750元); 3.深圳市舞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8000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本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低价者得的原则,中标供应商为深圳市舞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5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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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舞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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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5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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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对学校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归类整理存档; 2.在重要会议、日常教学活动、领导调研等活动现场开展全程记录和跟拍,为今后媒体宣传、展板PPT制作等留下珍贵的视频图片素材。 (二)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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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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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建设南一巷18号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755—27418337 电子邮箱:gmtx202109@163.com
公告日期: 2023年7月9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