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中小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 注
1
10ul带滤芯无菌盒装长吸头
爱思进
96支/盒,50盒/箱
爱思进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无
70
70盒
4900
2
200ul无菌带滤芯加长吸头
96支/盒
90盒
6300
3
200ul无菌盒装带滤芯吸头
20盒
1400
4
KF磁套
赛默飞
50个/盒,赛默飞提取仪专用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900
15盒
13500
5
0.2ml八排单管 (带平盖)
125排/盒 10盒/箱
880
5包
4400
6
病毒DNA/RNA磁珠法提取试剂盒
长春志昂
48人份/盒
长春市志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00
110盒
132000
7
15ml离心管(带架)
康宁
50个/包,10包/箱
康宁生命科学(吴江)有限公司
100
10包
1000
8
病毒采样管
友康
拭子×1 20支/盒;
友康生物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75
300盒
82500
9
移液枪头(100-5000ul)
艾本德
5*100个/盒
艾本德(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50
5盒
3750
10
鼻咽拭子
美迪科
独立包装,100根/盒
深圳市美迪科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2
5000支
16000
11
75%医用酒精
洁玉
500ml
长沙市洁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85
200瓶
1370
12
双面EP管架
江苏康健
正面1.5ml/2ml离心管反面0.5离心管,聚丙烯材质,60孔带盖。
江苏康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14
10个
140
13
双头速干记号笔
晨光
防酒精洗脱,12支/盒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192
10盒
1920
氢氧化钠分析用滴定溶液GBW(E)081603
海岸鸿蒙
500ml/瓶 0.1mol/L
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30
1瓶
15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质控品
康彻思坦
0.5ml/支,10支/盒;
北京康彻思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500
1盒
包合计
/
271010
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
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环保部门的检测费用和其他验收费用由成交人全部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凡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