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廊坊临空经济区会展基地周边及临空路沿线整体环境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河北建设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廊坊临空经济区会展基地周边及临空路沿线整体环境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lzb-202312-0099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志彬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5
公告正文

河北建设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廊坊临空经济区会展基地周边及临空路沿线整体环境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编号
MB20231223004
公告日期
2023-12-23
截止时间
2023-12-25 11:00
招标类型
材料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报价方式
普通投标
集采类型
集中采购
开标时间
2023-12-25 13:00
评标办法
合理最低价
付款方式
到货支付合同价款的100%,按现场进度以及合同清单分批次计价进行货到付款。
公告正文
苗木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廊坊临空经济区会展基地周边及临空路沿线整体环境提升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CLZB-202312-00997

联系人:冯志彬

电话:15350704009

发标时间:2023 年12月 23日



河北建设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3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廊坊临空经济区会展基地周边及临空路沿线整体环境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廊坊市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沿线及会展中心周边。
3.建设单位:河北临空集团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5、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1)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2.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合同明细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质量要求:根系发达,土球大小及包装合理,无散球,树主杆无破皮,植株强壮、完整、树干顺直无明显弯曲、不偏冠、无病虫害,另外苗源与苗木栽植区域气候适宜,利于苗木生长环境及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1.1 一级苗木:
(1)苗干粗壮端直,充分木质化,无徒长现象,冠型饱满,无死枝、无偏冠、无病虫害;
(2)苗木高度符合合同要求,且同批次苗木或按照要求需种植与同一区域的苗木高度差不超过0.5m;
(3)苗木分支点统一且符合合同要求,同批次苗木或按照要求需种植与同一区域的苗木分支点高差不超过0.2m;
(4)苗木根系茂盛,主根粗壮,毛细根均匀分布;
(5)冠幅与苗木比例良好,一二级分枝无损伤;
(6)土球达到胸(地)径的6-8倍,且不能突破下限。不散球、无明显压痕。除特选或名贵苗木外,一般晚秋及初冬季节(11月-1月)栽植为6倍,初春(3月至4月中旬)栽植为6-7倍,其余季节栽植为7-8倍。特选和名贵苗木的土球按照具体情况商议,但原则上不得小于7倍。
2.1.2 二级苗木
(1)苗干稍直且无S弯,无明显偏冠,内堂死枝不超过枝条数的10%,无病虫害;
(2)苗木高度符合合同要求,且高度差超过0.5m但不超过1.0m;
(3)苗木分支点符合合同要求,高差超过0.2m但不超过0.3m;
(4)苗木根系较为发达,侧根较少;
(5)苗木枝条稍有损伤,但经修剪后不影响整体树形;
(6)土球突破一级苗木有关要求的下限,但误差未超过5%,无散球。对外省地苗木还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苗木检验检疫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
2.2验收方法:
2.2.1苗木送到施工现场前,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确认交货地点;甲方组织安排相关人员胥光月131002198310282015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和甲乙双方签字,该验收单视为该批次的验收结果。
2.2.2苗木供货完毕后,甲乙双方依据验收单或送货单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
2.2.3甲方收货人胥光月131002198310282015权限仅限于货物接收、数量、规格、质量及外观核对确认,并填写该批次的验收单;涉及价款费用的最终结算及其余合同条款事项必须由甲方加盖公章确认方视为有效,乙方对此无异议。
2.2.4对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甲方有权邀请有关质量监督、检测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乙方所供苗木不符合要求,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予以接受。
2.3产品质量验收均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验收为准,工程验收合格并不代表乙方产品质量免责。对于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经过一个生长季后,若甲方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仍不能免除乙方就此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
  1.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3.1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时间予以供货。
3.2 交货地点:廊坊市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沿线及会展中心周边。
3.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施工现场,并承担装车、运输费;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厂家要求:无。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免税)、卸车费
第五条:结算方式
1、苗木供货完毕后,由甲方指定(孙雪力身份证号:130283198602242996)依据乙方发货记录单或甲方出具的每车验收单审核汇总后,与乙方签署最终结算单,乙方无权再以结算日期之前的临时收料单或其他形式的收料单要求结算。
2、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完成后,乙方依据最终结算单开具相应数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苗木免税发票}。
3、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运输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免税增值税发票和收据。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苗木款,付款方式转账及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不接受现金付款。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转账
2、支付时间:到货支付合同价款的100%,按现场进度以及合同清单分批次计价进行货到付款。
3、发票约定: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 12月24日 16 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1 时00 分。
3、开标时间:2023年 12月 25日 13时 00 分。
第九条: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序号

品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国槐

胸径13CM



105





一级树

2

国槐

胸径14cm



6





一级树

3

法桐

胸径12CM



91





一级树

4

合计(元)




工期要求
按项目要求工期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按大合同标准
质量要求
合格
技术要求
合格
其他要求


    备注
    材料招标明细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日期技术指标厂家备注
    国槐胸径13cm105.002023-12-26
    国槐胸径14cm6.002023-12-26
    法桐胸径12-14cm91.002023-12-26
    招标澄清补遗
    标题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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