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卫城镇西门村地热水资源取水建设工程项目的
(取水输水设备采购)
公
开
比
选
方
案
清镇市荣城建材商贸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清镇市卫城镇西门村地热水资源取水建设工程项目的( 取水 输水设备采购)比选方案
清镇市荣城建材商贸有限公司现决定对上述项目的取水输水设备采购供应商进行比选,确定供应商,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比选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竞标人须知
(一)项目名称:清镇市卫城镇西门村地热水资源取水建设工程项目的取水输水设备采购。
(二)项目地址:清镇市卫城镇西门村。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拦标价:386664.00元。
(五)采购内容:取水输水设备采购全过程。
(六)供货期:25个日历天内。
最终结算方式:以中标单位的最终报价结算。
报价书(投标函)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价书的大写小写必须相符,如不相符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书须进行密封,封面须注明开标时间、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2021年6月21日09:30前送达清镇市荣城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办公室。2021年6月21日10:00在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公开比选会,缺席或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在验证程序中未提供下列资料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会(以下资料不用密封)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3、公司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注: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必须有原件和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七)本项目不得转让,承担任务的必须是参加比选的中标单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终止《合同》。
(八)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招标人做好相关工作,凡在招标过程中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泄露招标秘密的,一经查实,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外,中标人还将按中标价总额的10%对招标人进行偿付违约金。
(九)其它未尽事项,由公开比选小组在二次报价前再进行明确。
二、比选程序
比选会议由清镇市荣城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主持,公司比选小组参加。
比选程序:
1、对参加比选的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审查(验证程序,不足三家视为流标)
2、公布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仅供参考,高于拦标价无效)
3、参加比选单位进行第二次报价,同时对该项目进行简要陈述。
4、比选小组对比选单位的二次报价及陈述结果进行评定。
5、主持部门对比选单位的二次报价及陈述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比选小组审核。
6、在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站上(网址:http://www.qzctjt.com.cn/)发布中标信息,公司出具专题会议纪要。
三、比选小组人员确定:比选小组由项目业主三人及以上人员组成,比选过程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四、比选评定原则
1、本项目设最高限额控制价(拦标价)
2、所有投标单位二次报价都超出拦标价时本项目自动流标。
3、比选小组按签到顺序分别与参加比选的单位进行谈判,比选单位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高于最高限额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并接受比选小组的提问。比选小组根据比选单位的报价和对该项目的相关陈述、提问情况、项目人员组成情况等内容进行好、中、差评定(好、中、差统计方法:一个“好”折算为1分,一个中折算成0.5分,“差”不记分。二次报价最低的比选单位增加1分, 二次报价最高者去掉1分进行统计)最后以得分最多的投标单位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4、经比选,当两家及两家以上均具备中标条件时,由比选小组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一家单位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清镇市荣城建材商贸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业主单位全称:
我(姓名)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并在境内注册的(比选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委托人姓名、职务)作为公司的合法代表,参加(项目名称)的公开比选活动,授予他代表我公司对该项目签署方案、进行公开比选、签订合同和实施一切与此有关事宜的权利。
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被委托人(授权代表):(签字)
被委托人(授权代表)电话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业主方全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的邀请,我单位认真研究该项目的《邀请比选方案》内容,一致认为我单位有完成该项目的能力,愿意参加该项目的邀请比选,承认《(项目名称)邀请比选方案》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我们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如果我单位取得中标资格,我们将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