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漳州市2023年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2、3)
金额
187.5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01]zyg[gk]2023005
预算金额37.5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一丹0596-2668059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漳州市测绘设计研究院15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601]ZYG[GK]2023005
二、项目名称:漳州市2023年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漳州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漳州市龙文区龙溪南路5-58号 1,500,000.00元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建省国土测绘院有限公司 东渡路258号银龙大厦10楼 246,000.00元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建省国土测绘院有限公司 东渡路258号银龙大厦10楼 375,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漳州市区(芗城区 龙文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及全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市级预检):
服务类(漳州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测绘服务 漳州市区(芗城区 龙文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及全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市级预检 本项目监测作业范围为漳州市芗城区和龙文区,市级预检区域包含漳州市全域。 依据2023年正射影像、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数据,收集涉及民政、教育、医疗、应急、交通、水利等行业专题数据,通过内业解译、外业核查、空间数据综合分析等手段,采用变化范围标注、用地细化、要素提取的方法完成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形成漳州市中心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按照《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等相关技术规范 1,500,000.00

采购包2(漳州市2023年上半年地类变化监测市级预检):
服务类(福建省国土测绘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测绘服务 漳州市2023年上半年地类变化监测市级预检 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246,000.00

采购包3(漳州市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市级预检):
服务类(福建省国土测绘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测绘服务 漳州市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市级预检 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75,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刘文溪
评审专家: 林俊发 、 张国喜 、 张秀美 、 胡秋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各采购包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按照以下计算方式:中标金额为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按照中标金额*1.5%*70%计算,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的按照中标金额*0.8%*70%计算,计算后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计取。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按实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漳州市区(芗城区 龙文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及全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市级预检:1.3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漳州市2023年上半年地类变化监测市级预检:0.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漳州市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市级预检:0.394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包1福建省地质遥感与地理信息服务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
联系方式:1586021256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幢B302-B307室
联系方式:0596-2668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一丹、伦惇
电话:0596-2668059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相关附件: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包1.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1.png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包2.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2.png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包3.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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