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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成铁路XCTJ13标项目钢材、型钢、水泥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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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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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成铁路XCTJ13标项目钢材、型钢、水泥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成铁路 XCTJ13标项目经理部 钢材、型钢、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XCTJ13-WZ2023-1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甘青段)站前工程XCTJ13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38 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先期开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87 号)、国铁集团、青海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4 号)文件予以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所需物资钢材、型钢、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甘青段)站前工程XCTJ13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1.66正线公里,占标段总长的5.3%,区间路基土石方45763断面方,地基处理有柱锤冲扩桩110757延米/8672根,水泥挤密桩32770延米/3868根,螺钉桩11432延米/485根;桥梁16座(其中:单线桥9327延米/6座,双线桥9057延米/10座), 特大桥14924延米/6座(单线特大桥7247延米/4座,双线特大桥7678延米/2座),大桥1375延米/6座(单线大桥317延米/2座,双线大桥1058延米/4座),中桥321延米/4座(双线中桥321延米/4座),单线桥按双线折算,桥梁长度13.6正线公里,占标段总长的43.8%,悬罐连续梁16处(10处跨越公路,4处跨越河道,1处56mT构转体跨越铁路,1处跨越明长城),三线梁支架现浇15处,现浇简支梁13孔;制架梁363孔(24m单线梁30孔,32m单线梁97孔,24m双线梁23孔,32m双线梁213孔);涵洞122.14延米/4座;隧道7.5座(其中单线隧道19650延米/0.5座,双线隧道5975延米/7座),单线按双线折算,隧道长度15.795正线公里,占标段总长的50.9%;无砟道床铺设27.94km;东平站(越行站)1处,房屋1911.17平方米;改移等级公路3.59km。 本标段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甘青段)站前工程XCTJ13标,起讫里程DYK501+305~DYK532+430,正线长度31125m。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钢材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 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无2022年需提供2020年报告),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1年、2022年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且盘条、圆钢、螺纹钢三种产品报告每年各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1年、2022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年、202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⑤必须供应“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西宁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名录上有的生产厂家。 (2)型钢资格条件要求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型钢年生产能力不低于80万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附和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无2022年需提供2020年报告),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2021年、2022年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 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1年、2022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年、202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其它: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水泥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50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年生产力在150万吨以上;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集团内部不生产熟料的生产厂(粉磨站)及该生产厂授权的代理商。 3.财务能力:水泥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1年、2022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无2022年需提供2020年报告),且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每年不得少于1.8亿元人民币;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2021年、2022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0年、2021年、2022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二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品牌范围限定为(祁连山、红狮、赛马、金圆、海螺),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投标,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售,包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首页->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按照有关流程操作。电采二期公告公示不推送采招网,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招标文件的售卖:请于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更多”->搜索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 4.3.2汇入标书款: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购买西成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本次招标标书款仅限提供收据,如需开具,请将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一并发至电子邮箱。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405 0183 5208 0000 0401 开户行:建行太原河西支行营业室 4.3.3报名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客商信息(客商信息为‘客商银行账号’及‘客商基本信息’表,于鲁班网招标公告页面中的附件,请及时下载填报)四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343299671@qq.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4.3.4经招标组织单位与招标人对接资料且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3.5经招标组织单位与招标人对接资料且核实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不给予网上确认,并在开标结束后需经投标人申请退还已缴纳标书款: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②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上午10:00;开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上午10:00。 5.1.1递交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须在2023年8月29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405 0183 5208 0000 0401 开户行:建行太原河西支行营业室 一包一汇,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西成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1.2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请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343299671@qq.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5.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编辑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无需前往原招标文件规定的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注:(1)提前上传:为避免开标前上传过于集中,且上传文件和病毒检测需要一段时间,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建议在开标前最少一天完成)。 (2)核实投标文件情况: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下载”保存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和显示是否正常。若出现乱码或无法打开的,请重新上传或联系平台客服人员。 5.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成功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5.5线上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开标主要流程为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开标后、标书解密、系统唱标、查看其他供应商报价。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全天24小时内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成铁路XCTJ13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张其寨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成铁路XCTJ13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郭洪利 电 话:18003249900 电子邮件:343299671@qq.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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