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双龙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30 03: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嵊泗双龙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嵊泗双龙大桥工程项目业主为嵊泗县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方案起点桩号 K0+000 位于 526 国道与黄泗线交叉口处,路线先沿现状黄泗线布线,后往东南方向延伸设跨海大桥经小黄龙岛,沿小黄龙岛南侧往东布线,于小黄龙岛东侧设跨海大桥至大黄龙岛,上跨现状峙大线往东布线,最终接于峙大线与北南线交叉口,终点桩号K7+109.0。
本项目路线总长7.109km,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12m,全线设置特大桥 5210m/2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73%,本工程总投资为 12.1578 亿元,其中建筑安装费9.8234亿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及编制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准备报审资料,协助上报审批部门,负责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会务,并向评审组详细汇报相关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解答评审组的问题;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研究报告,确保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 并协助发包人取得审批部门对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3 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
(2)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
(备案专业公路),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3 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7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需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9 时00分,地点为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为翁山路555号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1)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浙江省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26号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580-5082297
招标代理: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26号
联系人:江健凤
电 话:0580-6203355 传 真:0580-6203363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公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 |
自 2017年 7月 1日以来,按一个合同段成功的完成过1座二级及以上公路跨海(江)特大桥梁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任务。
|
注:1.业绩证明应附: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申请核准批复文件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申请核准批复时间为准。
2.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核准批复文件等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核准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还须符合3.1的规定,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跨海(江)桥梁业绩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业主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跨“江”桥梁是指跨越临近出海口并受咸潮影响的“江”。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予以通
报。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017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1座二级及以上公路跨海(江)特大桥梁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
项目组成员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
注: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
2、业绩完成时间认定同附录2备注。
3、跨海(江)特大桥梁业绩认定同附录2备注。
4、所有证件材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的情形; 2、自 2019年 7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