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神木市宏泰煤化工有限公司酚氨废水处理项目电缆,桥架,防爆材料,安装材料和火灾报警、视频监控、扩音对讲系统及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c-230701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董嘉诚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迪137200962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2
公告正文
神木市宏泰煤化工有限公司酚氨废水处理项目电缆,桥架,防爆材料,安装材料 和火灾报警、视频监控、扩音对讲系统及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307010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市宏泰煤化工有限公司酚氨废水处理项目电缆,桥架,防爆材料,安装材料和火 灾报警、视频监控、扩音对讲系统及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神木市宏泰煤化工有限公司酚氨废水处理项目处理量为 50m³/小时,分为蒸氨脱 酚单元 3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缆; (002)桥架; (003)防爆材料; (004)安装材料; (005)火灾报警、视频 监控、扩音对讲系统及材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电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或高等院 校均可投标,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投标人应为原厂或原厂唯一授权代理商,或投标时出具所售设备为原厂设备的承诺函。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002 桥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或高等院 校均可投标,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应为原厂或原厂唯一授权代理商,或投标时出具所售设备为原厂设备的承诺函。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003 防爆材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或高等院 校均可投标,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投标人应为原厂或原厂唯一授权代理商,或投标时出具所售设备为原厂设备的承诺函。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004 安装材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或高等院 校均可投标,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投标人应为原厂或原厂唯一授权代理商,或投标时出具所售设备为原厂设备的承诺函。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005 火灾报警、视频监控、扩音对讲系统及材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或高等院 校均可投标,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投标人应为原厂或原厂唯一授权代理商,或投标时出具所售设备为原厂设备的承诺函。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31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文件及登记备案(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采用远程获取方式,潜在投 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的形式交纳,并将汇款底单、法人代表证明、法人 代表授权书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另需在 http:
//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 上进行单位注册,如已注册,无需再 次注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当日进行处理)。未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 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9 层第 2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9 层第 2 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文件售价:
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20 元。
2.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号(第 1 包):30206098003624
账号(第 2 包):30206098003625
账号(第 3 包):30206098003626
账号(第 4 包):30206098003627
账号(第 5 包):30206098003628
3.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把答疑内容以邮件形式发给各投标人。
答疑会视情况安排举行。
本招标公告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发布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化工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0 号
联 系 人:董嘉诚
电 话:186105896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联 系 人: 吴迪、吕记、贾雨彤
电 话: 13720096279
电子邮件: wudi772004@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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